1.取得經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或土木工程類中專學歷,工作年限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木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木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木工程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物業管理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木工程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獲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木工程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和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增加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