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是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
其經營活動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
壹般地方房產管理局都會成立物業管理部門,對下屬區域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
物業管理處的職責:
1、貫徹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我市物業市場管理的相關措施和辦法。
2、指導和規範物業服務企業的經營行為,監督和檢查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活動。
3、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初審。
4.負責指導物業區域內的業主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5、負責指導和監督建設單位和業主大會按照公開招標或協議的規定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6.負責審查和指導建設單位的物業管理方案。
7.參與物業的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物業的交接驗收。
8、負責協調有關物業管理的糾紛和投訴,移送查處物業管理違法行為。
9.負責指導我市物業小區的安全創建工作。
10,負責物業維修基金備案、核算、歸集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