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樓上漏水責任怎麽劃分

樓上漏水責任怎麽劃分

法律分析:責任有三種:壹是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漏水不是人為因素造成的,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第壹條第(二)款,涵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的防滲漏,第(四)款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及設備安裝為兩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是如果物業疏於管理,或者出現問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增加或者出現更嚴重的問題,那麽物業就應該承擔責任。前者,比如某棟樓的公共管道堵塞,不是物業造成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定期檢查清理,如果沒有做到,可以追究相關責任人;後者,比如樓上違規裝修,物業還沒有制止,那麽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第三,公平責任。對於過了保修期的房子,當事人沒有過錯(或者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過錯)。如果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的維修費用根據《民通》132條的規定,由當事人共同承擔,並根據變現情況,壹般壹人壹半。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壹)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改造工程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