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新房維修基金壹定要交嗎?

新房維修基金壹定要交嗎?

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繳納。

房屋維修基金的數額是按照壹定的標準收取的,並不是對方隨意收取,而且基金是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業主轉移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隨房屋所有權轉移。房屋維修基金是房屋公共設施和房屋本身的專項資金,壹般用於公共設施的更新改造等特定項目。使用房屋維修基金時,必須經業委會同意,並經房管部門批準。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項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時,賬戶中的剩余資金也壹並過戶給房屋的新產權人。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的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維修基金是購房者在購買新房時必須繳納的費用,所以只要購房者想購買新房,就必須繳納維修基金。如果買家不交,肯定會傷害買家的利益。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住宅,但由業主共有且不與其他物業* * *使用部位和設施的除外;

(2)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建築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體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建築。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公有住房出售的,出售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自有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屋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每平方米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合理確定並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並適時進行調整。

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業主按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應當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20%、高層住宅不低於30%的比例,從銷售資金中壹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銷售資金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公有住房銷售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