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設計由Kohn Pedersen Fox Associates在2001中標,高度下調至480m(實際高度為474m)。隨後,開發商新鴻基地產於2005年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將建築總高度從480米的水平基準提高到490米的水平基準(即實際高度484米),最終獲得批準。修正後的高度仍可使其成為香港第壹高樓,但無法超越世界第壹高樓臺北101大樓(高508米)。
曾經有傳言說,世貿中心的高度降低是政府修改法律造成的,這真的是謠言。根據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截至2007年7月,世貿廣場的位置並沒有列出任何建築物的高度限制。因此,新鴻基地產於2005年向城規會申請將樓宇總高度由水平基準480米提高至水平基準490米,並成功獲批。2007年8月8日,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與新鴻基地產簽署協議,租用世貿廣場16層,面積超過35萬平方英尺,作為其在港的新亞太區總部。預計本次交易涉及35元月租10萬元。預計摩根士丹利將於2008年底搬進世貿廣場,成為其最大的租戶之壹。同壹天,新鴻基地產代理執行董事雷明也指出,除了摩根士丹利,還有很多國際跨國機構有意租用世貿廣場,並透露壹期幾乎所有樓層都已租出。
2007年6月5日65438+2007年2月5日,瑞士瑞信銀行與新鴻基地產達成長期租賃協議,租用世貿廣場87至97層1樓的辦公樓層,總建築面積* * * 30萬平方尺,作為其新的港總部。瑞士瑞信銀行租用了大樓最高的辦公樓層,其中88層將作為貴賓接待處。瑞士瑞信銀行將於2011完成所有部門的搬遷,成為世貿廣場第二大租戶。
2008年4月10日,新鴻基地產宣布,世貿廣場最近吸引了壹系列來自不同行業的新租戶,包括ABN AMRO全新分行、中國海澱集團、EFG銀行、日資凸版(前身為Fast Finance /SNP Vite)和Titan Resources。
2008年5月6日,德意誌銀行宣布租賃世貿廣場12層42萬平方英尺,並預留6層用於未來擴建,最多可擴建至18。租賃和可選租賃樓層的總面積平均達到62,000平方米(相當於約630,000平方英尺)。德意誌銀行計劃從2010年第三季度開始分階段搬遷至世貿廣場新址,成為世貿廣場最大的租戶。
2008年6月中旬,ABN AMRO新店正式開業,從方圓到世貿廣場通道受限。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辦事處位於大廈15及16層。
截至2009年8月,該物業幾乎100%出租,已入住該物業的租戶包括摩根士丹利、ABN Amro、德意誌銀行、中國海澱集團、EFGBank、Letterpress(前身為Fast Finance)和TitanResources。此外,歐資投行瑞士瑞信銀行集團早前與SHKP達成長期租賃協議,租用87至97層的寫字樓***10,作為其在港新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