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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車位還需要交管理費嗎?

買車位要交管理費。買車位和交車位管理費並不矛盾。購買車位後,業主獲得了車位的所有權,但車位的清潔、安保、照明仍需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所以買了車位的業主還是要交車位管理費的。購買地下車位後再支付停車管理費是合理的。

購買新停車位的註意事項如下:

1.在購買車位的過程中,業主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和資金: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房地產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業主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購房合同上業主個人印章、車位全款;

2.凡已出租本小區地下室車位的業主,均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如無購買意向,其他業主有意購買,已租車位的業主應根據《地下服裝車位租賃協議》在15天內放棄車位;

3.購買車位的業主必須繳納車位維修基金、契稅等相關費用;

4.地下車庫車位可以買賣,但僅限於同壹小區的業主;

5.停車位是按“個”賣的,不是按面積賣的。妳可以向管理處詢問該地區的情況;

6.購房合同的業主必須親自出席停車場買賣合同的簽署;

7.如果用支票支付車位費用,必須在支票到賬後辦理入戶手續。

物業管理費是指物業管理公司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向物業使用人或者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應當支付的費用。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委托給他人。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壹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