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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電動車不得進入居民樓。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大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違章,拒不改正或電動車上樓上電梯引發火災。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單位和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單位和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特作如下規定:

1.電動汽車應集中停放在建築物外的獨立區域(如車棚、車庫)充電,該區域與相鄰建築物應保持壹定的安全距離。

2.受場地環境限制,電動汽車集中停放充電區不能獨立設置在建築外而必須依附於建築的,應設置在建築首層或地下壹層。

設置在首層時,應設置在無圍護結構的架空區域;位於地下室或首層為封閉結構時,應采用物理防火墻和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與建築其他區域嚴格分隔,並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和防排煙設施。

3、嚴禁電動車在住宅樓疏散通道、出口、樓梯(門洞)、樓層走廊和電梯前室內停車、充電;嚴禁在群租房內停車或收費;嚴禁在人員密集的地方停車和充電。

4.電動汽車或其電池不得在居民住宅和陽臺上充電,只能在庭院等露天場所充電。

5.電動汽車集中充電區應當配備專用充電裝置和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有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功能。

6.物業管理單位(或承擔相應職能的單位)對住宅小區、單位占用的禁停區域內停放、亂放電動車、私拉亂接電線等違法情況,立即進行集中清理;要因地制宜集中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區域;要在禁停區域的顯著位置張貼電動車禁停標誌,定期進行巡查和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規停車收費行為。對不聽勸阻或拒不配合清理工作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第壹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電瓶車上樓違法嗎?

電瓶車上樓是違法的。電動車不能在樓道裏充電。如違反構成違反消防管理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罰。電動車放在家裏很危險,容易引起火災。現在大部分室內火災都是電動車引起的,最好不要讓電動車上樓。

禁止電動車進入樓內的規定是:市民應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充電時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物內的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高層民用建築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封鎖出口和設置障礙物。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在發生火災時應便於開啟,並在現場顯著位置設置醒目提示和使用標誌。

高層民用建築常閉式防火門應保持常閉,閉門器、定序器等部件應完好有效;常開防火門應確保火災時自動關閉並反饋信號。

禁止侵占、堵塞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內堆放雜物,禁止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埋壓、圈占、堵塞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或者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七)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後,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壹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500元罰款:

(壹)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因過失造成火災的;

(三)火災發生後停止報警,或者負責報告的人員未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和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