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從該條內容可以看出,物業服務企業接受供水供電等單位代為收取水電費等費用的行為,法律並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