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實際,依法依規減免稅費,推動出臺減免物業租金、分期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適當返還稅收、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和穩定崗位補貼等財政扶持政策,切實減輕中小企業成本負擔。已出臺相關政策的地區,要加強部門協調,盡快推動有效落實。
2.鼓勵國家和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已享受金融支持政策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等疫情期間適當減免或緩收中小企業租金、物業管理等費用,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法律依據:《關於幫助中小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恢復工作和渡過困難的通知》第六條鼓勵地方政府出臺相關金融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同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專項救助基金,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依法依規減免稅收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推動出臺減免物業租金、緩繳或適當返還社會保險費、緩繳稅款、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和崗位保障激勵等財政支持政策,切實減輕中小企業成本負擔。已出臺相關政策的地區,要加強部門協調,盡快推動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