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責分工
(壹)省編辦負責教師招聘網上報名和筆試工作(此項工作已完成)。
(二)市人保局、市教育局負責筆試後的後續招聘工作。
(三)縣市學校負責教師招聘資格的初審和復審、面試報名、資格復審合格後面試人員的最終名單和考核。
第二,招聘流程
(壹)發布招聘信息(工作已經完成)
(2)報名和資格初審(此項工作已完成)
(3)筆試(工作已完成)
(四)資格審查
1.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工作已完成)
2.調整考生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已完成)
3.現場資格審查
各縣區報考教師崗位考生的現場資格審核及報名安排,請參考各縣區網站(8月2日公告),8月7日、8日公布遞補人員審核公告。
報考市屬學校教師崗位的考生現場資格復審安排詳見南昌教育信息網(8月2日公告),8月7日、8日公布遞補人員復審公告。
(1)資格復審由市政府和各縣區在規定時間內分別組織(具體日程安排見附件1),各縣區通過網絡及時公布資格復審的安排和要求。通過網絡公布考生需要攜帶的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或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
(二)入職人員持規定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招聘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面試。2012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並符合資格條件者,因時間限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現場資格復審須持有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符合資格條件證明(即已通過申請教師資格的全部考試和測試);在職在職教師還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教齡的證明(民辦或民辦學校教師須出具同意在其所在學校報考的證明材料;在公立學校,代課老師要求學校在證明中寫明是否是代課老師以及代課起止時間。不能提供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凡被發現不符合《江西省2012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範圍和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資格復審中因資格不合格取消資格或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從所有未進入崗位人員(包括原未進入崗位人員和已轉崗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壹次。遞補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放棄面試時產生的空缺,不再繼續遞補。當原崗位和轉報崗位均可遞補時,考生可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壹個進行遞補。如遇分數並列,可同時進行資格復審。
(5)調整後,進入面試人數仍達不到規定比例或無人遞補的,則資格復審通過者均可進入面試。
(6)如有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招聘學校(縣)要做好詳細記錄備查。資格復審完成後,各縣區要及時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數量以書面形式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
(五)確定面試人員
在2012南昌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縣、區、直轄市招聘學校要按要求認真做好面試報名工作。
1.市直各招聘學校核對面試人員信息,負責通知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學校進行面試報名,填寫面試報名表,繳納面試報名費。如未按時報名,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各招聘學校將2012年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報名表(見附件2)、2012年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報名表(見附件3)及未報名情況書面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
2.各縣區面試報名由各縣區統壹組織,核對面試人員信息,安排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報名,填寫面試報名表,繳納面試報名費。如未按時報名,視為自動放棄面試。8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將《2012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報名表》(見附件2)、《2012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報名表》(見附件3)及未能報名的情況書面報告市教育局人事處。
3.市教育局組織人事部門匯總全市中小學(幼兒)面試人員名單,確定面試人員。
4.市直及參加面試的各縣區考生繳納的面試報名費(每人30元)及各縣區應承擔的考試費用於8月15日上午上班前繳納至市教育局財務計劃科。
5.請考生於8月15日至8月17日在網上打印面試準考證。打印面試準考證網址:
www.ncedu.gov.cn南昌教育信息網
東湖區教育、科學和體育信息網/
西湖區教體局網/
青雲譜區教育、科學和體育信息網/
南昌縣教育科技體育信息網/
進賢縣教育信息網/
新建縣教育、科學和體育信息網/
安義縣教育科技體育信息網/
灣裏區教育體育信息網
桑海網
動詞 (verb的縮寫)本方案解釋權歸南昌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2012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