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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住的房子要交全款物業費嗎?

如果不是住在房子裏,就要交全額物業費,因為物業服務是為整個小區提供公共服務,工作量不會因為個別房子空置而減少。所以,如果業主不入住,房屋仍然接受物業相關服務,業主需要繳納物業費。除非小區物業或所在城市有減免規定,壹般都要交全額物業費。

壹、什麽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

交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但以下情況可以不交。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未交付,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2.出租房屋,租賃合同註明物業費由租客支付。

3.如果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所有業主都可以拒付,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第二,關於小區物業費繳納的新規定

1,不用交私有物業費。壹些物業公司以各種借口收取“裝修管理費”、“垃圾轉讓費”、“公共設施維護費”來牟利。不允許由這些屬性本身收集的項目。如果物業強行征收,業主除了不交錢,還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

2.不需要支付業主違反合同產生的費用。物業的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必須完全按照簽訂的合同執行。物業降低服務標準或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無需繳納費用;同時,小區配套設施與開發商承諾不符的,物業應根據實際情況為業主減免服務費,費用由開發商補償。

3.逾期交房期間不需要交物業費。很多拍賣行會在購房合同中明確寫交房日期,有時候因為開發商的原因,會逾期交房。但有些物業的物業費是從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開始收取的,不符合規定。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下,物業無權向業主收取未交房期間的物業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4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