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樓房在保修期內,聯系開發商安排人員處理。
2.如果頂樓人為漏水,無論是否在保修期內,損壞人都要負責維修工作。
3、超出保修期,且非人員損壞,需聯系物業,啟動維修基金維修。
我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壹條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所有人享有建築物內的房屋、營業用房等專有部分的所有權,並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 * *進行共管。
具體規定
對於商品房,屋面防水層的保修期為5年。所以,如果所購樓房的頂層在防水保修期內漏水,是開發商的責任。請盡快聯系開發商,要求立即修復。防止開發商拖延超過保質期,造成自己的維修費用。
如果保修期內屋頂漏水,開發商不履行義務,可以向消協、住建部門、質監部門投訴。如果投訴還是沒用,他還可以準備采取司法手段解決。
對於商品房來說,如果人為損壞導致屋頂漏水,即使在保修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免費維修。這種情況只能找破壞者提供維修服務,或者物業提供維修,讓破壞者承擔維修費用。如果對方拒絕賠償損失,將走司法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