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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物業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居住在住宅區內,物業交付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物業交付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但不足50%,且已使用1年以上的,可以由5名以上業主聯名向住宅區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業主大會籌備組成立申請表》,成立業主委員會。

2.成立籌備組。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後,應當作出書面答復,指導社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

3.進行準備工作。籌備組批準後,通知物業公司在15日內將全體業主名單、聯系地址、電話上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相關材料後5日內將上述材料提交籌備組。

4.公開信息。籌備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和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在住宅區(樓)顯著位置張貼,征求業主意見,並在公示欄向業主發布、發放業主委員會政策法規宣傳資料。

5.為委員會挑選候選人。籌備組通過自薦或推薦的方式組織全體樓棟業主產生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並向業主張貼和公布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簡歷、業主委員會表決格式樣本和業主大會議程,同時將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以書面形式送達全體業主。

6.準備業主大會。籌備組完成上述工作後,將向街道辦事處發送業主候選人名單及其簡歷、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並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的書面申請,同時做好會議準備工作。

7.召開會員大會選舉會員。籌備組按照議程召開會議:收集並登記選票;審議通過業主委員會章程、業主公約,公開唱票、計票,宣讀選舉結果,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會後,籌備組將公布大會簽到表和選舉結果統計。

8.向業主委員會申請登記。自產生之日起15日內,持業主委員會登記申請表、街道辦事處批準證書、業主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文件向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9.批準並回復。區、縣級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應當書面答復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憑批文到公安部門刻制公章,並將公章樣式報區、縣級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備案。

物業管理的範圍有哪些?

1,房屋保養維修管理,這是房產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和管理,保證房屋及其設備在正常情況下適用,不會因設施不合理和使用不當而損壞,保持房屋及其設備完好。通過房屋、設備、設施的修復,延長房屋、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減少自然淘汰。充分發揮房屋和設備的效用,維護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綠化管理。制定並實施小區綠化管理規定,為物業業主和使用人提供溫馨優雅的居住環境。

3.健康管理。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優質的衛生環境區域,滿足業主和使用人的住房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建築物及其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管理,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5.車輛交通管理。小區主要通道、停車位及設施的管理。

6.公共市政設施管理。委托管理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郵電等市政設施。,包括收取和支付相關費用。

7.違章建築的管理。配合違法建築主管部門對違法建築進行舉報、監督和管理。

8、各種生活服務。開展公共走廊、樓外道路、公共廁所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常規服務;開辟夜間停車場、農貿市場、旅遊服務、花卉苗木出售等經營服務。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彌補管理資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