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之前負責該項目的時候,有壹套七層公寓,只有77戶人家,還有其他幾家商鋪,年產量40年。開發商專門為這棟樓設置了變壓器,供電局只設置了壹個用戶的電表,電費每兩個月收壹次。物管公司給每個業主開關電源,壹戶壹表。住戶用電量按商業電價計算!
交付時,戶數不多。如果這棟樓的業主是按照平均用電量來計算電價的話,平均下來單價會更高。按用電量計算,每度電(Kwh)單價為1.5元,相當於電力局公布的商業電價標準的2倍。對於前期入住的少數業主來說,按照用電量分攤損失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