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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不修怎麽辦?物業告訴業主壹年保修期已過,業主說是物業的責任。我該怎麽辦?

物業費這個案子在法院壹個壹個判,也就是說物業公司贏了100%。究其原因,並不是因為物業公司完全說了算,而是因為法院在審理中根本沒有審查忽略業主作為被告的理由。

——這就是物業管理費訴訟的實際操作。

2.物業費的依據不是法律規定的,而是基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合同。所以只要是物業公司應該做而沒有做的,都可以成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的抗辯理由。但實際情況請參考1條。

——這是物業管理費的法律問題。

3.鑒於法院在物業案件中的實際操作,法院實際上成了物業公司的催款人,所以不要指望能打贏官司。這是壹批幾十個甚至上百個案子,法院把這些案子當錢包,提高結案率。妳不能指望法官會關註妳的案子。這樣的法官恐怕要好幾年才能存在。

4,法院已經意識到物業案件不能這麽判,因為物業公司有問題的案件很多。壹些法院已經向高院提出調整財產案件處理方式的建議。

建議

1,當庭協商調解,優惠付款。(底線)

2,拖。收到起訴狀和傳票後,要在期限內提起反訴(反訴無論是否有理,法院都必須受理。如果妳不接受,妳必須做出裁決。如果做出裁決,可以上訴。中級人民法院得出結論後,妳可以繼續這個訴訟。如果壹審法院既不受理反訴,也不允許妳上訴,那就可以了。案件判決後,上訴,發回重審。庭審中,他表示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供,要求延長舉證期限。盡可能把這個案子和其他案子分開。在妳決定之前不要上訴。反正程序足夠用了。

反正離中院比較近,花不了多少錢。但是律師的訴訟費用漲了。財產案件最大的優勢在於數量大,可以攤薄律師成本。所以這種方式最好有大量不服判決的業主,每個案件單獨操作,這樣訴訟成本就上去了。

有好的物業公司,也有不好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條例根本不是基於業主的權利,更談不上保護業主的權利。沒有辦法拒絕交物業費。

我在浦東的房子已經三年沒交物業費了。壹直在等物業公司起訴,但物業公司壹直不起訴,因為物業吞了停車費。小區停車費應該是業主的收入,扣除管理費用後轉入維修基金。上海的這個法院已經有過先例。如果對物業不滿意,可以關註壹下維修基金數字。只有沒進去的才顯示停車費被黑了。這可以成為妳討價還價的籌碼。

交了就折騰死!

關於交物業費我是這麽想的。看看有沒有道理。

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不交物業費,就等著被起訴吧。如果能在法庭上爭取壹下,打贏官司也是剛剛好。當然,輸也在意料之中。物業費最後是要交的,但是要看怎麽交。記住!這是壹個關鍵,讓物業公司也出成本!就算我們交了物業費,也要讓物業公司出成本啊!物業公司要出錢請律師,律師每天跑法院也要出錢,盡管那是他的工作。然後從現在開始,大家等法院判決後再交物業費,算算新華聯有多少戶。如果每家每戶都跟物業公司打官司,那還不折騰死,法院也煩死了!我沒有破產,我交不起物業費,但是這個物業費我難受,我委屈!那我也不好意思讓妳收錢。如果妳有能力,妳可以起訴我。下次還是不付,還是等法院判決後再付。

2、經濟糾紛在法院的審理過程是:

1,起訴,立案。誰起訴誰支付訴訟費,經濟糾紛按訴訟金額的百分比(20%)支付。如果真的要起訴物業,要交壹大筆訴訟費(訴訟費由法院決定)。

2.溝通、調整和開庭。。。至少3個月或以上。結果是兩個:1,物業贏了。2、財產損失

如果財產損失,他自己承擔訴訟費。我還沒拿到錢。

如果物業贏了,記住這個時間是關鍵。官司輸了,要錢難。還是沒有辦法把錢給物業。物業得去法院提出執行申請。該環節將由法院執行庭執行。當然,法院執行局要先交壹筆錢(20%),法院才能執行。沒有妳的存折賬號和銀行,存折裏的錢是安全的。(除非物業或者法院有妳的存折)。那麽執行力如何呢?妳家的東西和物品可以打折。妳要配合法院讓他們搬東西,否則妨礙公務。

物業最終會得到妳家的沙發,床,電視。反正三年後就要更換了,不如打折。

物業沒要錢,還花了好多錢給法院大人或者蓋辦公樓。

當今社會的黃世仁就是這樣。是制度,不是理念。我們也是被迫的。

至於律師函,哎。物業收到後肯定會給妳打電話說:“妳收到律師函了嗎?快點交,不然。。。"

三年前,我的回答是:“我本來要交的。妳看,現在律師函已經收到了,我還要等法院傳票。嘿。。"

我還沒有收到傳票。

應對財產訴訟的三大策略

說實話,車主勝訴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這並不是說業主的行為不公正、不道德,完全是因為在現有的司法體系下,業主可以反訴物業的不作為和侵權的法律主體——業委會的缺失。但即便如此,起訴物業業主的主要目的也不僅僅是為了壹筆小錢,而是追求壹種殺雞給猴看的群體效應,使得大部分業主因為害怕物業起訴,不敢維護自己的權益,乖乖交物業費。如果壹戶人家真的要通過訴訟來交物業費,恐怕不用壹年物業就沒命了。

這裏不討論延遲繳納物業費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小時候在街上遇到狗,經常有這樣的經歷:妳跑,狗追,在後面叫;妳停下來,轉身,彎腰去撿磚頭,狗飛走了。對付財產這種小人,壹定要勇敢面對,不能退縮。

當然要妥善處理,才能止邪。我綜合了自己這些年的法律常識和生活常識,總結了三個策略:下、中、上,為大家提供晚餐。

底線:

壹個同學說的好,壹個字,拽。

庭審結束,遲遲不判決,壹審之後還有二審。不用費心琢磨什麽證據和辯護,花點錢請個律師,更不用為此生氣和擔心了。反正我有空就去法院轉轉,看看物業裏那些不要臉的東西。就算壹年左右官司全輸了,也只是幾千大洋的小事,有錢買個開心的也不多見!物業要滯納金?別急,破門而入,沒有窗戶!連這幾千塊錢也未必給他!又是壹年半,加油,看在評委兄弟們不容易的份上,給個面子;我想要錢,但是我沒有。我想要東西。有壹批剛烤好的舊彩電和錄音機。當年的發票都在。我能付得起多少錢?不想要財產?都是執行法官做的,就看妳的了。

中策:

也是壹個字,哄。

難道物業不丟人嗎?那我們幫他們哄壹哄,敘敘舊。不要只愛在花園裏建小區。羅山花園和金橋新城的業主都是團結的。反正網上交流這麽發達。除了被起訴的同學,其他同學也可以聯名寫點東西,把物業的所有“光輝行為”都寫給他,作為補充證據給法官看,也讓他們睜開眼睛,看到周圍都是“雲……”字樣的小區;法官拒絕接受?沒關系。它在新聞媒體上播出。這年頭小報記者住1都不容易,就等著這個搞定封口費!也許壹些NPC的代表已經被招募,然後談論缺乏法律。就是這樣,同學們,這房產能不露臉嗎?這張臉不能暴露?!

最佳策略:

我必須告訴妳嗎?如果有了業主委員會,我們還會被這個欺負嗎?!說白了,即使到了今天,業主們也並不團結,還在各自打著小算盤。這樣下去,業主利益不受損,那才是老天開眼!說實話,我有自己的產業,炒房,沒有壹面之緣。愛建園本來是買來自己住舒服的。至於會不會因為房產的性能而貶值或升值,對我來說只是壹些數字,沒有實際意義。財產惹惱我,沒有;物業起訴我,我保證比誰都玩得好。別人能忍受,我更能忍受。讓我們拭目以待。

關於如何處理強制執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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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至於大家擔心的“拘留”,沒必要怕。雖然妳經常在媒體上看到強制逮捕。

的事情,甚至還有壹句話,那就是媒體虛張聲勢嚇唬人,不排除媒體炒作帶有利益驅動的性質。

為了震懾所有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很少采用這種手段,非常少,除非妳直接和法官法打交道

警察口頭上發生沖突,直到他們發生肢體沖突。聽聽逮捕程序大家就明白了。執行法官首先要整理材料

材料,寫壹份報告,說明我們如何藐視法律,反對執行,行為惡劣,報請總統批準,上法庭。

長批準後,再報主管院長批準。所有審批通過後,會做出拘留決定。然後是法警隊,主要是隊長

協調壹下,看看司法警察隊的同誌什麽時候有時間,再看看有沒有空閑,不要跟開庭搶時間。

突然。最後,當壹切都結束後,我會去妳家。到了妳家,不馬上抓人,不宣講政策。

告訴妳,妳必須執行判決。如果妳不這樣做,我們可以采取拘留決定,拘留妳。妳們

我們做什麽呢妳當然要做,妳當然要尊重法律,法院的同誌壹路辛苦過來,不是嗎

我可以讓妳白跑壹趟,但我沒那麽多錢。我的老父親剛剛在醫院花了很多錢。妳能先給我壹個嗎?

壹部分,我以後慢慢籌錢,或者找鄰居給我擔保,我保證多久給錢。

,這些都是法律允許的,等等,只要執行法官同意,商量哄走,下次再來。

不壹定是年月。總之,執行法官回到家沒有馬上抓人。沒那麽糟糕。他肯定會起訴。

告妳,請配合執行,否則我就抓人。如果能說會道的主人,能想辦法拖延,如果

妳不想和穿制服的人糾纏,給錢送走就行,絕對不會被拘留。那些被當場逮捕的人

留下來的人肯定要和法官法警言語肢體激烈對抗。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做出拘留決定

,可以直接以妨礙執行公務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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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這壹段本來是最後壹段,但是寫完之後覺得太長了,所以把大家關心的拘留問題放在了第壹位。

對於段落。

& gt

& gt我相信我家有很多法律工作者,很多都做過執行案件的代理人,在執行過程中采取強制執行。

手段不會缺,但肯定沒有多少人真的走到“抓人”這壹步,因為法院本身就采取這壹措施。

小心給,很少。我上周剛執行了壹個拘留對方法人代表的案子,包括

壹些新鮮的體驗供ZZ參考。

& gt

& gt我們首先要明白壹個前提,這是我們的優勢,那就是廣大業主的“廣”字在現實中。

意義在於人多,物業尤其是法院根本管不了。每個人都必須充分發揮這壹優勢,每

每個業主“拖”壹點,物業和法院花壹點都受不了。這個“拖”不是指非法拖。

但是在法律賦予妳的權利範圍內。例如,壹個案件從起訴、受理、通知、審前換證

根據、質證、庭審、(二審)、合議庭、量刑到上訴,以上流程再經歷壹遍,進入執行階段。

段,申請執行,受理,安排時間執行,請法警,壹旦執行不好,再試試,還不行,再來。

來壹次,甚至在執行過程中,妳提出執行異議,要求召開執行聽證會,或者我壹時無法成行。

姚要多少錢,我湊兩次,執政官就得跑兩次,要不,我給法官大人寫個保證書,保證。

12個月內還清,或者讓鄰居給我擔保,我在12個月或者6個月內還清,以此類推。

妳想想,上面的流程都走了,物業和法院都很累。這只是給妳的,如果有的話。

就這樣,所有被告業主都用盡了法律賦予我們的訴訟權利,把物業拖死了。壹場持久戰,我

孩子們害怕什麽?最壞的情況,我們最後交了物業費,也讓物業折騰夠了。

& gt

& gt訴訟階段的建議就不多說了。家庭網絡有很多巧妙的方法。我只想說壹件事,比如

如果應訴通知書到了妳那裏,肯定是要開庭的,被起訴的業主必須應訴。當然,在那之前,妳

也可以想辦法不讓自己看到法院傳票。壹定要在法庭上給我們的想法壹個充分的理由。

能說多少說多少,盡管法官不愛聽也不想聽,最後我們還是敗訴了,但是壹切都變了。

比如從輸到贏,需要壹個過程,是壹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我們每個人都像

不積累這個量,質變的過程只會更久。剛剛杜理科寶良違章被罰了壹萬多,這

他必須付這筆錢,但他贏不了官司,卻拿不回來。交管局已經開始給大家郵寄違章通知單了。

妳知道嗎?我們不是不守規矩的人。不交物業費肯定是有原因的。物業是有責任的。這不是法官嗎?

妳知道嗎?他當然知道法官也買房,買的房子都是好的。當然,他知道是誰引起了這個矛盾。

是的,誰的問題更大,換句話說,誰應該首先受到懲罰。每個人都盡力去戰鬥,勝利壹定會到來。

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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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輸了官司,法院判決生效,該執行了,如何面對?別理他,拖著就行了。說說法院的工作吧

做流程工作量,妳就會明白拖延是最方便最好的使用方法。平心而論,刷掉個別評委的骨灰。

法官工資不高,尤其是公務員工資改革後,壹般也就兩三千塊錢

但他們的工作量遠遠超過那些掙兩三千塊錢的人。總之,他們的工作量

很大,經常加班,他們很忙。這麽忙的人怎麽會有時間壹而再再而三的跑來找我們?只有妳

如果妳想用尊重和善意把他哄走,下次可能就不來了,可能要等幾個月才能來。

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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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物業NB,有背景,他也是具體做這個的人,當時面對的是幾百。

當他是業主的時候,他的時間和精力也很少。他不得不煞費苦心地疏通壹級又壹級法院的聯系,並訴。

負責訴訟環節和執行環節的法官不是同壹個人,他們的領導也不壹樣。即使所有的鏈接都是暢通的

最後,最後的工作要由某個法官具體進行,他的時間和精力比較有限。如前所述,

法官很忙。而且物業已經清除了法院環節,不是說這次清除了,以後就隨便用了,不

再做思想工作。比如說,不是說妳今天加油,車從現在開始每天都隨便開,就不用了。

加油,只要妳想這車發動,妳就得加油。去清幽公園要加油壹次。下次去吧。

下次還得加油。誰給我加油我就去找誰。這種油比93號汽油貴多了。想想看,如果。

妳是評委,出去旅遊,北京還有這樣的堵車。妳願意執行壹個標的5000萬的案子嗎?

就是壹個五千塊的物業費案子,五千萬的案子要加多少油,五千的案子能加多少油。

5000萬的案子執行得好,年底寫工作總結更尷尬。如果5000塊錢的案子欺負老百姓,可以

多少面子,多少工作業績都可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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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可惜在不理他拖他的過程中,執行法官和法警百忙之中來到妳家,強。

制度落實了,怎麽辦?不要害怕。國有單位,國有機關最怕激起民憤,搞成了XX事件,這

會影響他的升遷,政績,甚至工作。現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構建和諧社會。所以只有

如果不動武,執行法官動武也不容易。妳不能反抗法警。我見過的法律代表曾經打開過。

保時捷去法院,開奧迪A8L去法院壹次。車牌都是京A85開頭,執行人員宣讀了拘留令。

訂完書,法警壹點都不客氣。壹只手從椅子上擡起,另壹名法警給另壹只手戴上手銬。

其實那也是壹個社會地位很高的董事長。所以,不要逞強,尊重法院,尊重執行者,尊重法律。

p,輕輕的,但是就是不給錢(因為我們本來就不該給,我們受委屈了),用完壹個法律允許的。

盡量拖下去。放不下怎麽辦?那就給我壹些,比如說30%,以示誠意。

法官點面子,讓他回去多少能有所作為,絕對不是全部,下次執行法官什麽時候來還不好說。

嗯,物業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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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雖然ZZ總是敗訴,雖然法官總是帶著表情對待ZZ,但這並不代表法院就是財產。

這是家族經營的。法官可以為所欲為。要求法官執行壹次財產,需要很大的努力。

法官不會為了財產壹次又壹次的出來。事實上,法官也對該財產感到惱火,並就此提起訴訟。

那麽多業主,全部歸法官,那就是工作量。面對另壹個散落在社會上的老百。

姓,執行起來不容易,結案也不容易,不結案會影響工作績效。法院以結案率來評價法官。

執行法官要求法警出來也特別難。大家都知道,法官承辦財產案件,就會受到影響。

去物業的禮遇,出去演出,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結算率。法警對妳做了什麽?號碼

權力,所以民事糾紛中法警不容易請出來,執行法官需要協調與法警的關系。

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

& gt

& gt再舉個例子。有壹次,我們請了壹個長春的法官去沈陽執行,他壹趟出去5W多,還是不行。

到現在為止,第二次執行還沒有開始。妳知道法官出來執行壹次有多難。

& gt

& gt所以,如果很不幸,妳被起訴被執行了,沒關系,只要妳講,妳就是不給。

錢也沒問題。如果不能耽誤,就給壹點。反正拖延的目的達到了。但是明年,對不起,我還是會

不會的,只要妳的物業壹天不換,我的物業費就不會高高興興的交。如果妳想起訴,是的。

想做就能做。如果妳買得起,ZZ也買得起。拖也拖傻了,這幫老五來找我。

我們的‘管家’,拿著我們給的錢,想交錢,主人不讓他報賬。妳把我們主人的

不告訴店主錢去哪了,店主還敢再給妳嗎?不要混淆服務和服務的關系。

理性與被管理的關系。其實說到底,拖延並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也不想讓他們白忙壹場。

我們不為我們的服務給任何錢。我們要的只是與服務水平相匹配的支出,我們要的只是

但根據國家法律,業主和物業要承擔各自的義務,享受各自的權利。壹句話,大眾

平。但是我們擁有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是物業壹直想要的錢,沒有充分利用。

點。

& gt

& gt至於朝陽法院執行庭的統壹行動,顯然有兩種色彩。第壹,現在是10月底,馬上就要年底了。

嗯,他們有壓力要結案,所以他們必須突然襲擊。另壹方面,政治上有領袖。

性能工程的痕跡。因此,這是壹個暫時的行動,而不是長期和經常性的。追上這個表盤,

配合法院的工作就好。畢竟判決已經生效了。但是如果下次不交,物業就可以壹而再,再而三。

下次請到法庭來。不管怎樣,我們可以陪妳去。大不了給點錢。更別說那些錯過的人了。

& gt

& gt所以,不要著急,更不要害怕,只說壹些鬥爭策略。這還是面對同誌的時候說的。

態度。對物業的態度是不客氣,堅決抗爭到底。又擔心又害怕,我贏了房產。

它被困住了

& gt

& gt最後補充壹點,如果妳真的被拘留,7天就是15天,那幾天妳確實在裏面待過。

那妳真的不用交物業費了。總之,妳被逮捕了。這是強制執行的最後手段。是時候了。

法院會放人的。估計物業再也不敢來妳家收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