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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杭州案被肢解了,為什麽沒人聽到聲音?

從許平靜的接受采訪,報出妻子失蹤後,證明許做了充分的準備,還假裝花10萬元提供線索,說明許是有預謀的。至於為什麽肢解時沒有聲音,我覺得有幾個原因:

1,使用化學藥品。

壹些強硫酸會對人造成傷害。許壹定是用了類似這樣的東西,從而避免了壹些尖銳物體的聲音,比如錘子或者斧子。直接用這些化學物質腐蝕身體。

2.大家都知道屍體是通過下水道被沖走的。

鄰居說平時沖廁所都能聽到。想必,許壹定是在廁所裏做了功課。這取決於他。妳說殺壹個人連警犬在家都沒聞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許是做好了殺人的準備,讓別人無法知道。

再加上之前大家都被徐老師拉進圈子,說人憑空消失了,讓人以為這是壹起失蹤案。而且,就算鄰居聽到樓上沖廁所的聲音,也被認為是正常現象,很多人半夜睡得比較死。誰會被沖馬桶的聲音吵醒?那房子質量太差了!

總之,就算徐的作案手法太高明,現在也沒必要糾結那麽多。兇手已被抓獲,這取決於最終的判決。讓死者安息吧

其實這也是很多人的疑惑。既然從化糞池裏發現了人體組織,DNA也鑒定為賴女士,那麽被殺害後再肢解的案件就被認為是確鑿的了。但從目前警方披露的情況來看,此案最大嫌疑人許作案手段過於殘忍和先進。

從網上曝光的情況來看,賴女士很可能是先用其他衣服悶死,再被肢解。窒息可以被認為是合理的。如果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即使半夜的哭聲鄰居或多或少聽得見,也不可能壹點聲音都沒有。況且家裏還有個小女兒,參照我們平時鄰居吵架的聲音,大部分鄰居都能聽到嘈雜的聲音,所以窒息而死是有可能的。

第二次肢解有些疑點。如果要在家裏破石頭,至少要有作案工具,人體至少100公斤。用菜刀或絞肉機打碎石頭是非常困難的。參考市場上屠夫的操作,肢解壹個人需要很大的力氣,分割壹些肢體也需要很大的力氣。肢解的最佳工具其實是電動的,比如電鋸。電鋸便於攜帶和操作,剁碎大塊筋骨也不用費多大力氣,所以我個人認為肢解的電鋸是最好的作案工具,可能性最大。不管白天黑夜,哪怕是半夜,電鋸都要發出聲音,鄰居聽不到也沒道理。

第三點,就算大部分部位被沖進廁所下水道,進入化糞池,我覺得大塊骨頭也很難沖下來,比如頭和四肢。根據之前肢解的案例來看,這些部分最後都被丟棄在別處,而不是被沖進化糞池。例如,很難把頭骨切碎。完全剁起來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長的時間,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很大的考驗。許多犯罪都與速度有關。賴女士的屍體除了壹部分在化糞池裏,其他部分被丟棄的可能性較大,需要後續搜索和調查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希望警方審訊能發現更多細節和線索。

最後壹點令人費解。如果賴女士是在家裏被殺害並肢解的,即使當天家裏用了兩噸水,徐也能清理現場,但不可能留下百分之百的痕跡。警察警犬沒發現什麽線索,聞到壹點血腥味嗎?壹個男人徹底打掃房子需要很大的耐心。很難徹底清潔角落。不可能像洗車沖馬路壹樣用噴槍把房子洗幹凈。即使把邊角上的水漬清洗幹凈,短時間內也不會蒸發,所以這壹點也很可疑。

賴女士被殺是非常錯誤的。罪犯血腥殘忍,心理素質太好,作案手法太兇狠。這幾天無壹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經。這個結果是令人遺憾和惋惜的。同時也告誡我們所有人,遠離那些有暴力傾向,情緒控制能力差,報復心強的人。如果兩個人,不管是夫妻還是別人,不早點相處,那就是窩囊的時候了。畢竟活著比什麽都重要,活著可以重新開始。

既然是被沖進化糞池,就有了大膽的猜測:把馬桶挪開,直接沖水。

據徐國利介紹,7月4日晚10壹家三口睡在壹起,也就是說徐國利女兒被肢解時在家。

女兒在家,為什麽聽不到聲音?我想女兒壹定是吃了藥,睡得很香,不然整個過程肯定要幾個小時。如果女兒沒有睡死,那麽很有可能會聽到聲音或者起床上廁所。

那為什麽鄰居聽不到聲音?之前鄰居說:他們家隔音效果差,平時那晚聽不到他們家沖廁所的聲音。

據警方通報,賴女士的部分組織被沖入下水道,但當晚鄰居並沒有聽到任何沖廁所的聲音,所以有可能是兇手移動了廁所,直接通過管道沖洗,所以噪音會低很多。

如何做到沒有聲音的肢解碾壓?無聲無息地肢解壹頭豬是可能的。我見過別人肢解壹整頭豬。如果妳技術熟練,有壹把鋒利的刀,妳可以不用切割就把相連的骨頭分開。

清晨是最佳的睡眠時間,幾乎所有人都處於深度睡眠狀態,加上當晚的大雨,估計能掩蓋碾壓的聲音。

另外,他肯定是事先買了那種聲音比較低的高檔粉碎機,或者買了消聲器,而且他會事先試壹試,只有在他認為可行的情況下才會采用這種方法,否則他肯定不會采用這種方法。

大骨頭呢?根據兇手的初步敘述,壹些骨頭被帶出房間,散落並被遺棄。

兇手不在物業工作,說明他對小區的監控不熟悉,所以案發當晚沒有拍到他,說明這些屍骨應該不是當晚運出去的,應該是5日白天散落的。

但由於賴女士具體殺人細節警方壹直沒有公布,只是不想讓群眾知道,怕模仿。

接下來,我就等著許被定罪了!

賴女士的丈夫徐國利在妻子半夜熟睡後將其悶死,然後將屍體藏起來。

7月5日上午,11歲的女兒起床後,徐國利對孩子謊稱女士有事要出去,然後試圖將女兒送走。

因為是白天,女兒被送走了,鄰居上班去了。許國立開始處理妻子的屍體。他極其殘忍地將妻子碎屍萬段。

許國禮以前是農民,宰過鴨子,所以比壹般人更熟悉這個。他把下水道裏的小屍體沖走,把大屍體和骨頭打包扔在偏僻的地方。

處理完屍體後,他開始反復清洗和擦拭房子。7月6日賴女士大女兒報案後,徐國利壹開始誤導大家,以為賴女士離家出走了。應該是警方出動警犬搜查後的好幾天,徐國立應該有足夠的時間處理現場。

徐國利在處理屍體的當天用了兩噸水。警方應該是抓住了這壹點,動用了三輛吸糞車和十幾個工人,在杭州40度的氣溫下,用封閉的衣服篩選了38車汙穢物,最終找到了賴女士的人體組織,取得了有利證據。

警方對徐國利采取強制措施,終於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線。他交代自己被殺是因為家庭矛盾,因為賴女士有兩套拆遷房,他想給和前妻生的兒子壹套婚房,被賴女士反對。他想用錢買股票,妻子拒絕了。所以,我殺了心。

許國禮是個沒心沒肺的人,這起殺人案是有預謀、精心策劃的。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逃不出天網!

只可惜他的小女兒,跟賴女士生的。孩子才11歲,她爸爸殺了她媽媽。她該如何面對這樣的人類悲劇@!

昨天我做了壹個回復,關於像賴女士這麽大的屍體是怎麽被肢解的,基本得到了公眾的認可。其細節不再描述。今天這麽大的屍體徐被肢解,為什麽鄰居家沒有聽到異常聲音?他是怎麽肢解屍體的?我就這個疑問做壹個簡單的分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回答說賴女士會被她丈夫殺死。這壹說法前天得到了公安和新聞媒體的證實:嫌疑人是其丈夫徐某某。

賴女士當晚在熟睡中被丈夫捂住頭和嘴窒息而死,時間應該在晚上十壹點到壹點之間。家裏只有壹個十壹歲的女兒,不住壹個房間。

他肢解和拋屍的時間應該是在1點到4點之前。

屍體的定位應該在浴室進行。據說女兒走散了。即使不離開女兒,她也不會在意,因為她不知道,也不考慮這方面,就在自己房間睡覺。

它被肢解的過程壹定是打開水龍頭不斷噴水,然後開始肢解去骨。肉末隨時扔進化糞池管道,水沖下來。死人不會流血。地板直沖入水時,血液接觸不到地板和墻壁。

另壹種是把肉末放在鍋裏煮,倒進糞隧道裏。

小區的化糞池離他家只有30多米。妳不必下樓。

至於骨頭,小骨頭是可以折斷的,大骨頭也是他以前扔掉的管子的壹部分,然後自己拿了壹部分扔在外面。因為他有足夠的時間(報案前兩天)消失。

至於為什麽鄰居沒有聽到,因為大樓是封閉的,隔音墻只要不是大的震動壹般是聽不到的。

至於水龍頭噴水,在家呆著很正常,即使是晚上,也很少有人管。

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據新聞報道,包括對鄰居的采訪,那天晚上正好下著大雨。雨水淹沒了所有的聲音。從這個角度來看,徐故意選擇在壹個雨夜動手,這是壹個天賜良機。所以因為暴雨的聲音不斷,所以房間裏哪怕有壹點點響動,鄰居也不會考慮。這是徐的傑作。

但天雖長,卻不漏。多做錯事,就會死。夢想未能實現,人算不如天算。他認為他天衣無縫的政變最終會逃過警方的眼睛。

這個人最壞,影響深遠。既然表白敲定了,希望能速戰速決。盡快執法,立即執行!給逝者壹個在天之靈的安慰!

兇手是壹個心理素質好,反偵察能力強的人。他壹定是有預謀的犯罪,而不是激情。所以作案是事先計劃好的,甚至連棄屍的細節都設計好了,棄屍的地點也踩了。

兇手選擇了零點作案的時間,他們最小的女兒才十二歲。十二三歲的孩子在0點到6點這個階段睡得最香。砸門的時候幾乎不會醒。

不久前,我遇見了他。他65438+淩晨0點吃宵夜回家,沒帶鑰匙,十壹歲的兒子在家睡覺。我們敲門敲了半個小時都沒醒。怕影響鄰居,又擔心孩子安全,就去車載工具箱拿了螺絲刀和鉗子,撬開了鎖的外保護殼,才進屋。折騰了近壹個小時,進屋後進了兒子的臥室,毫無察覺,還在呼呼大睡。

兇手是經過仔細觀察和思考後選擇這個時間的。在房間內殺死被害人後,他將其拖進浴室,用碎骨刀將其肢解。

註意這個大的分屍,因為被害人的屍體不是從廁所沖進下水道,而是分屍後直接扔進化糞池。沖馬桶的聲音主要是沖血和身體的碎肉組織。

壹具百斤重的屍體被大塊拆解並不需要太多時間。估計壹到兩個小時就夠了。本來衛生間是單位裏比較隔音的小空間,肢解的時間也不是特別長,所以沒有吵醒12歲的女兒和鄰居。兇手將屍體肢解後,分散到黑色大垃圾袋中,多次取出,打開化糞池處的井蓋,扔進化糞池(兇手是常住居民,知道化糞池的位置,事先踩過)。

之所以警方最終在化糞池中找到屍體組織如此困難,是因為在警方正式懷疑兇手並尋找屍體組織的幾天後,屍體已經開始腐爛,其中壹部分甚至已經分解成了糞便。

第壹,主體可能忽略了壹個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沒有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蹤背後的真相是殺人碎屍。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肢解其第二任妻子的當晚,並不知道他們家發生了什麽事!所以,他們隔壁鄰居就算聽到壹些所謂的聲音,也不會這麽想!

第二,當壹個有思想,冷血的殺人犯有分屍的想法時,他會比妳更註意這些細節。做壞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細心!我相信肢解不可能同時完成。他會選擇壹個合適的時間讓那些聲音盡量小,或者即使妳聽到壹些聲音,我也會讓妳覺得很有道理!比如大家中午或者晚上做飯的時候,有剁肉剁骨的聲音不是很正常嗎?

第三,還有壹點,對於徐某某這樣的冷血殺手,妳應該能感受到他在殺人後坦然接受媒體采訪時是多麽的自信。這壹切他都做得完美無缺,誰也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至少他是這麽認為的!至於肢解的過程,警方不敢公布。壹定很嚇人,很寒心。壹定很殘忍,毫無任性!首先放血,然後去除軟組織,烹飪,煮沸,或直接使用硫酸是可能的...

最後,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我甚至不願意看到警方公布許的案情細節,更不願意看到如何肢解屍體,因為這壹切都太殘忍了!只希望逝者安息,嫌犯嚴懲!妳怎麽想呢?

賴女士被殺,經警方確認是被丈夫肢解,屍體最後被放入化糞池。畢竟警察在化糞池裏發現了人體組織。

他們對人體組織的DNA測試與賴女士的壹致,因此證據確鑿。

這個時候,很多人都有疑惑。賴女士的丈夫殺了壹個人。她為什麽沒有聽到聲音?畢竟是被壹個大活人給消失了。

只能說這是壹起有預謀的殺人案。小姐的老公不知道準備了多少東西,排練了多少次。當然也可以用其他肉來代替!

大家都看過賴女士在睡覺時被丈夫殺害的新聞報道。她可能還在睡覺,還沒太清醒就已經被殺了。

在這期間,她不會出聲。當她完全死去時,這位女士的丈夫會解剖她的骨頭。

刨完才能讓屍體消失。

要知道,如果妳只用刀子,別人是聽不到的。

很明顯,王女士老公的刀工是很好的,因為他早年是做屠宰行業的,那時候是殺雞鴨的。可以說他在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

此外,賴女士的丈夫經常做飯。只要刀鋒利,鄰居根本聽不到聲音。況且現在還是晚上,大家都在睡覺。

當然,除了刀,甚至還有硫酸等化學物質。

最後肢解後,可以通過廁所直接沖進化糞池。當然,肉是可以洗掉的,大部分骨頭需要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扔出去。

他沒送孩子上學,壹根大骨頭扔在學校。

要知道,賴女士失蹤36小時後,她丈夫才報警。這36個小時是他作案的時間,也是他埋葬賴女士的時間。

30多個小時,對於壹個蓄謀已久的人來說,擺脫壹個人並不難。當然,他也認為自己壹絲不茍,無懈可擊。

但是,只是他認為這並不是壹個漫長而緩慢的過程,他也被抓住了。恐怕等待他的是死亡。

警方宣布這是壹起有預謀的謀殺。既然是有預謀的,兇手自然是做足了功課,比如買了壹些作案工具,腐蝕性化學品,計算作案時間。

壹、作案時間分析徐某某之前接受采訪,雖然說半夜12起床上廁所,老婆還在。淩晨五點就消失了。

我覺得這可能是為了打個時間差。

恐怕賴某某是在22點之前被殺的。

因為這期間幾乎家家都在用水,洗漱,洗碗等等。所以鄰居可能沒在意。我說我半夜什麽也沒聽到。

這是他故意讓作案時間在時空中流逝。事實上,如果在晚上8-10毀屍滅跡,也不會被鄰居認為不正常。

小女兒是否服用安眠藥,我們都知道,在賴女士“失蹤”後,徐某某也收到了賴女士購買的安眠藥。

可能之前是在家裏,如果當晚他在小女兒的蛋糕裏放了大劑量的安眠藥,恐怕賴女士和小女兒都會陷入沈睡。孩子聽不見是正常的。

用化學品或利器處理屍體時,不容易發出大的聲響。如果徐某某用強腐蝕性的化學制劑來融化屍體,那就不會有大的動靜了。

但這種說法對警犬來說沒什麽意義。

那麽如果他用各種利器做類似的手術分割,然後把屍體扔進下水道,也不會有太大動靜。

況且他是36小時後報案的,這期間他有足夠的時間在白天吵的時候分階段再做壹次。

總之,既然是事先做足了功課的預謀殺人,外人肯定很難有這方面的思考,自然也就不會有當時的高度關註。

聽不到聲音也說明許已經謀劃很久了。仔細想想,極度害怕。

怕被有心人模仿,就不公布作案細節了!7月23日10時,經過壹夜審訊,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口供被破。據其初步交代,因家庭生活矛盾對賴某某不滿。7月5日淩晨,趁其在家睡覺時將其殺害,後將其屍體肢解後拋屍。

發布會上,江幹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田國剛通報,前期網上有大量熱議,稱徐某某是偵察兵退伍,徐某某在小區從事物業公司或保安工作。徐某某對小區和樓道的監控比較熟悉,故意避開監控,徐某某利用隔壁空房間肢解屍體。根據警方調查核實和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供述,上述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既然杭州案被肢解了,為什麽沒人聽到聲音?這些只是猜測。妳是怎麽無聲無息地肢解屍體的?也許這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這個殘酷而沒有人性的糞坑能給人們帶來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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