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在收取水電費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向業主收取費用或其他額外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供水、供電等費用的,應當按照供應商的價格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另外,物業不應該收取二次供水費,這是違法的。供水企業需要進行二次加壓的,相關費用由供水企業自行承擔,物業管理公司不得向業主收取該等費用。業主如發現物業公司違規收費,可向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舉報。
物業費的構成:
1.基本物業費:用於支付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基本服務,如保安、保潔、綠化等;
2.公共能源費:用於支付小區公共區域的電、水、氣等能源消耗;
3.維修基金:按規定比例收取,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和更新;
4.停車費:針對小區停車位的使用;
5.垃圾處理費:小區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的費用;
6.其他服務費:根據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附加服務,如健身房、遊泳池等設施的使用費。
綜上所述,物業公司在收取水電費時必須守法,不得收取額外費用,包括二次供水費。如果發現物業公司違規收費,業主可以向當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舉報。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