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大氣汙染防治,改善人居環境,根據《大氣汙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殯葬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衡陽市殯葬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 縣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全面禁止制造、銷售紙錢等封建迷信物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廣場、居民區等公共場所投擲。 通知如下:
壹是嚴厲查處紙幣、硬幣等封建迷信物品的制造者。民政、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公安等部門要對轄區內紙幣、硬幣等封建物品的生產廠家進行集中排查,對發現生產紙幣、硬幣等封建物品的,依法查處。
二、嚴厲打擊出售紙幣等封建迷信活動。民政、市場監管、城管執法、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對超範圍經營紙幣、硬幣等封建迷信物品的超市、商店、食雜店,要依法予以沒收,對經營者依法予以處罰。
三、全面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紙錢。城管執法、民政、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城區巡查執法,堅決制止和清理露天焚燒紙錢行為。發現在市區露天焚燒紙錢的,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公安部門要加強現場執法,嚴厲打擊破壞公共設施、不聽勸阻、妨礙公務者。按照“屬地管理、預防為主”的原則,城市社區和物業管理公司要在轄區內的道路、綠地、住宅小區等場所值班,發現燒紙錢行為及時教育勸阻。
這是給妳的信息。
衡陽縣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1八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