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陽臺漏水物業應不應該負責維修?

陽臺漏水物業應不應該負責維修?

要看是什麽陽臺了。如果是公共陽臺,屬於物業管理,自己的陽臺屬於個人管理,物業不負責。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壹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護和養護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需要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二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擴展數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設施不得改變。業主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業主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損害業主利益。業主因物業維修或公共利益,確需臨時占用或挖掘道路、場地的。

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

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將臨時占用和挖掘的道路、場地恢復原狀。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 * *用部位、* *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業主收入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和養護,相關業主應當予以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百度百科-物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