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待遇怎麽樣?這應該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壹般來說,事業單位整體待遇水平不低於甚至高於公務員。具體類別就不提了。比如參加公職的福利和公務員壹模壹樣,醫療系統整體工資比公務員高。教育系統呢?
國務院2010審議通過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第十七章,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五十四)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不斷改善教師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當然,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部門和機構也會有壹些特殊的待遇,比如:
在《鞍山市2013+014 10月公開選拔75名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公告》中,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博士學位人員,待遇如下
(1)給予20萬元住房補貼,簽約後首次支付5萬元,剩余15萬元分五年按月等額分期支付。
(2)享受局級幹部年度體檢等醫療待遇;對幹診人員給予醫療救助(45歲以下800元,45歲以上1100元);
(3)子女上學,小學就近安排,中考按歸僑待遇10分錄取;
(4)隨行家屬按原身份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