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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對壟斷的影響

基尼系數1。什麽是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意大利經濟學家在1922中提出的壹個用於全面考察世界範圍內居民收入分配差異的重要分析指標。其經濟學含義是:在所有居民收入中,用於不平均分配的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值為“1”,最小值為“0”。前者是指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均衡,即100%的收入被壹個單位的所有人占有;後者是指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是絕對平均的,即人與人之間的收入是完全平等的,沒有任何差別。但這兩種情況只是理論上的絕對形式,在現實生活中壹般不會出現。所以基尼系數的實際值只能在0 ~ 1之間。目前,國際上用於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壹個反映貧富差異的數量邊界,能夠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貧富差距,對貧富分化進行預測、預警和預防,因而被世界各國廣泛認可和采用。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 ~ 0.3表示“相對平均”,0.3 ~ 0.4表示“合理”。同時,0.4通常被視為世界貧富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線”,0.4 ~ 0.6表示“差距過大”,0.6以上表示。二、中國目前的基尼系數狀況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經濟不斷增長的同時,貧富差距逐漸拉大。考慮到各類居民的收入,基尼系數已經越過警戒線是不爭的事實。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經越過0.4,達到0.46。中國社會的貧富差距已經超過了合理的限度。最低收入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僅為4.7%,而最高收入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卻高達50%。突出表現為收入份額差距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壹步加大了東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和高低收入群體之間的差距。三。中國基尼系數變動中的稅收調節收入分配水平分析。在基尼系數的變化中,與調節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密切相關的稅收無疑是壹個值得關註的重要層面。但從總體上看,現階段我國稅收調節社會公平的再分配功能弱化和缺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不合理的稅制結構限制了稅收公平調節功能的發揮,有強化收入不平等的傾向。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方式主要是通過宏觀稅負、稅制結構、稅種設置以及各稅種的稅基和稅率調整來實現的。簡而言之,稅制結構就是稅收的分配。不同的稅制結構在調節收入分配和實現收入公平方面有很大的差異。以所得稅為基礎的稅制結構的基本特征是,所得稅是主要稅種,是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所得稅收入壹般占稅收總額的60%以上,而流轉稅收入壹般不超過稅收總額的20%。這種稅制結構有利於體現稅收的社會公平性,對調節收入分配有很好的作用。目前,我國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充分發揮了稅收職能,保證了稅收收入的大幅增長。同時,由於其適用比例稅率,在收入分配調節中具有累退性,流轉稅容易轉嫁。其比重越大,收入分配差距越大。(2)稅收調節體系不完善,各稅種之間缺乏整合,影響稅收公平調節功能的發揮。有必要建立調節收入分配的稅收政策體系。(3)個人所得稅制度設計不規範,制約了稅收公平調節功能的發揮。與其他調節收入分配的稅種相比,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能力最強,在實現收入公平分配功能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4.面對基尼系數的現狀,稅收調節的政策選擇(1)改變現行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完善稅收調節體系,使稅收調節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股票財產、投資收益等各方面得到有效發揮。針對我國稅收調節單壹、缺失、弱化的現狀,建立多稅種、立體化、全過程的稅收調節體系。要完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以個人所得稅為主體,財產稅和社會保障稅為兩翼,其他稅種為補充,覆蓋居民收入運行全過程的綜合協調的收入分配稅收調控體系。(2)運用綜合調控手段,加強對高收入群體的稅收控制。壹是加快個人所得稅改革,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二是深化消費稅制度改革。充分發揮消費稅商品的再分配功能,對必需品實行低稅率或免稅,對奢侈品實行高稅率。第三,可以考慮對儲蓄存款利息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采取累進稅率,開征房產稅、遺產稅等稅種。(3)把“富民優先”作為經濟發展新階段解決基尼系數擴大問題的重大經濟政策,對低收入者實施積極的稅收支持政策。農業的基礎地位和弱產業的特點,要求政府在取消農業稅後,在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和規模化、大力發展農業產業集群、完善現代農產品市場體系等方面,進壹步給予政策支持。具體來說,要對農業生產資料采取更優惠的增值稅稅率,降低生產資料價格,減輕農民負擔。二是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讓民營經濟得到跨越式發展。顯而易見,我國中小企業在解決社會就業、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第三,加大對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的稅收支持,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第四,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4)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對非正常高收入階層收入的監管力度。目前高收入階層主要是企業家、影視明星、壟斷行業從業者、政府官員“尋租”灰色收入者、非法地下經濟新貴。建立有效的個人收入監控機制,做好個人所得稅稅源監控,是壹項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首先,要加強對壟斷收入的監管。第二,要積極推進存款實名制登記制度,逐步創造條件實施金融資產實名制登記制度,限制非法收入。第三,采取有效措施,打擊和取締利用各種政策漏洞獲得的黑色收入、腐敗收入、灰色收入和非正常收入。當然,在解決貧富懸殊、解決基尼系數“越警”方面,稅收的作用畢竟有限,必須與政府的其他宏觀經濟政策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解決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和諧發展。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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