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物業管理公司是為業主服務的。房屋所有人有責任按照相關程序向小區業主大會報告維修事實,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向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仔細閱讀物業服務協議,看是否有約定,是否有物業公司代替業主申請。
壹般情況下,如果需要動用維修資金,物業管理公司會提出其使用方案,必須經過業主大會批準。(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不歸物業管理公司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組織實施方案。物業公司要把相關材料報業主委員會,然後到房管部門備案,還要到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審批。
總的來說還是挺麻煩的。即使物業同意,也需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有時還需要所在樓棟業主的簽字(不符合相應規定仍不能使用)。.......
建議給物管公司施壓,同時向這棟樓的住戶投訴(比較容易簽)。有些不在頂層的業主根本不在乎妳。反正他們也不能漏進自己家裏,他們的想法也不被支持,所以很難。
希望能給妳壹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