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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要求預付壹年物業費合理嗎?

要求預交壹年物業費是不合理的。

依據如下:

1,應該是按月支付。不過,壹般物業管理公司為了方便也會提前三個月收。

2.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發布的《物業管理收費管理辦法》,在物業管理前期,房地產管理部門會根據物業管理區域的設施設備、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項目和標準、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等級等評定服務等級,物價部門根據服務等級核定壹個收費標準。多層收費標準最低壹級為0.2元。

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應與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實際生活水平相協調,既不能超過業主的實際承受能力,也不能盲目降低收費水平,造成業主的房產貶值,制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物業費收取標準的研究和確定應該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成本構成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管理和服務人員工資及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

2.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費;

3.清潔和衛生費用;

4.綠化管理費;

5.保安費;

6.物業管理企業的辦公費;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

8.法定稅費;

9.合理利潤。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物業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未經業主、使用人同意,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壹次性預收超過六個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也不得擅自向業主、使用人收取長期占用(壹年以上)的押金、保證金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