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說很難接受這種說法,雙方各執壹詞。
我覺得事件還是應該由警方來決定,該誰承擔責任就誰承擔責任。在此事件中,周先生認為父親住院是因為保安打了他,但物業否認了這壹說法,並聲稱有視頻證明保安沒有做。從現階段雙方發布的信息來看,我們很難判斷這件事的對錯,也不能硬說周大爺確實被保安打了,住院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事件應該留給警方來確定責任劃分,誰該承擔責任誰就承擔責任。如果警方認定物業有責任,物業就要承擔相應的損失。另外,周先生的父親在物業收取車位費用後仍以不合理的方式維權也不值得提倡,其辱罵保安、搶鑰匙的行為確實容易引起爭吵。但如果保安打了他們,物業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物業說事件已經由警方處理,我覺得這是最好的處理方式。個人可以理解周先生的想法,但是事件的責任還是應該由公安機關來判定。
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業主與物業的矛盾普遍存在於居民生活中,但居民維權也應該合理合法,否則很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居民也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