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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事處工作目標績效考核辦法

街道辦事處工作目標績效考核辦法

街道辦事處工作目標績效考核辦法

為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轉變工作作風,確保高效、創新地完成區委、區政府賦予的經濟社會目標任務。根據《新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試點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參照《新區綜合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結合辦公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試行)。

壹、評估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通過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評估標準,使政府機構和社區工作者的績效評估制度化、規範化,進壹步調動政府機構和社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效率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提高為民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內容規範合理。 客觀公正,形式民主公開,註重績效,評價結果要有明確的獎懲和調動。

二,評估的組織形式

成立目標績效考核委員會,負責領導目標的績效考核。目標績效考核委員會由街道辦事處秘書負總責,成員為分管副主任及相關人員。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日常工作。

第三,評估範圍

所有街道機關工作人員和社區工作者都是績效考核的對象。(不含科級領導幹部)

四、考核等級和標準

(壹)、設立壹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三個等級;

(2)獲獎比例:壹等獎不超過%,二等獎不超過%,三等獎不超過%;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內容

街道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和社區工作者考核總分為分,每月合格分為分,每月考核獎金為元,考勤獎金為元。全額獎金是根據壹個新區的目標來發放各種獎金的標準。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按百分制計算。

(壹)街道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和社區工作者

上班考勤,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時到崗,堅守崗位,努力工作。

(1)每次上班遲到或早退,扣除當月的考核獎金和考勤獎金。曠工壹小時以上按壹整天處理,曠工壹天扣當月考核獎金和考勤獎金。累計曠工天數將被扣除,扣除壹個月考勤獎、目標獎、精神文明獎、綜合管理獎。曠工累計天數者,扣除半出勤獎、目標獎、精神文明獎、綜合管理獎,最終評定為不稱職。累計曠工將扣除全勤獎、全目標獎、精神文明獎、綜合管理獎。連續曠工天數和累計曠工天數的,從名單中除名。

(2)病假壹天,扣除當月考核獎金、考勤獎金。扣壹天事假,扣考勤獎金。學習假壹天扣,考勤獎金扣。考試休假天數扣分,考勤獎金元。學習假和考試假期間,不扣除評優獎金工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扣發天數,扣發考評獎金。休假不能用在病假上,病假證明要附在當月的考勤表上。

(3)上班時間不請假外出辦私事者將被處罰,扣除當月考勤獎金。每核實壹次工作日中午飲酒,扣罰分,扣當月考評獎金元。值班期間擅自離崗,無正當理由缺勤者,將被扣分,並獎勵考勤人民幣。無故不值班者,扣發綜合管理獎和考勤獎。未執行報告制度的,每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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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班時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等。,每發現壹次扣壹個月的考核獎,扣最後的精神文明獎金元。上班時間打麻將、打撲克等非公務活動,每發現壹次扣壹個月考核獎,扣最後精神文明獎金元。

⑤因業務原因缺席學習會或擅離會議者每次扣分,遲到者每次扣分。婦女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應加以照顧,哺乳期每天不得超過小時。根據相關規定,可以正常休假,但假期不得跨越。

依法行政,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優質服務,高效辦事。

(1)各職能處室應加強對社區居委會工作的指導,每月不少於次,少扣分,扣除當月的考評獎。因為對辦公室職能的指導協調不到位,沒有完成工作目標,會扣掉辦公室職能,扣掉月度考評獎和期末目標管理獎。

(2)社區幹部要及時向辦公室匯報工作。匯報不及時,工作出錯,扣分,扣當月考評獎金元。社區專幹工作拖延,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扣除社區專幹分數,扣除月度考評獎和期末目標管理獎。

(3)由於主觀原因,未在期限內完成工作,或者工作中存在錯誤,造成壹定影響的。每項扣壹分,扣月度考評獎和期末目標管理獎。工作協調性差,推諉拖延工作的,每次扣分,扣發月度考評獎和期末目標管理獎。因越權或行政亂象被群眾投訴或被上級批評,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不實,工作不公正,服務態度差,因群眾有效投訴或造成壹定影響而損害辦公室形象的,每次扣分,扣除月度考評獎和期末目標管理獎。

(4)認真執行服務制度,工作著裝整齊,符合要求,堅守崗位,保持辦公室整潔衛生,不符合要求發現扣分。

廉潔從政,嚴格遵守各級部門頒布的相關禁令和辦公室制定的廉政制度,做到清正廉潔。

(1)執行公務時,接受客戶宴請或在客戶付費的營業場所參加娛樂活動,視情節扣-分,扣除當月考評獎金-元。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違反廉政要求的,每項扣壹分,扣壹個月的考核獎。

(2)發生違規事件,每次受到辦公室扣分處罰,扣發壹次月考獎勵。上級查處每起案件扣分,扣發兩個月考核獎,扣發綜治獎,追究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責任。部門負責人會扣分,扣當月和分管領導的考評獎,扣當月的考評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取消終評資格。

(二)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和社區居委會完成區政府和辦事處年初制定的目標任務。

工作有計劃,抓措施落實,善於開拓創新,績效得到顯著認可,得分。

如果工作有計劃有部署,任務完成得好,績效明顯,得分。

做事按部就班,得過且過,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表現不明顯,會扣分。

績效考核由各級部門進行,自評、部門評價、分管領導評價的比例分別占%、%和%,最後提交辦公室績效監督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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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創新,愛崗敬業,業績顯著,在大會上受到上級肯定,各類媒體報道並被評為某區先進的,將給予加分。

(三)、獎勵標準

壹等獎標準:工作創新,出色完成各項目標考核在上級業務部門得分以上或獲壹等獎。都沒有被上級通報批評。

二等獎獎勵標準:目標完成好,得分高於實際得分或獲得上級業務部門排名者。

三等獎標準:完成所有目標,得分以上。

不及物動詞評估方法和步驟

目標績效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最終綜合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壹)目標運行的日常監控。目標和實際目標的監督以月度考核為基礎;

㈡季度自查。每季度末要對各項目標的執行情況進行壹次認真的自查,如實事目標、奮鬥目標等,並在下壹季度開始前將自查結果報送目標績效考核委員會辦公室;

(3)半查與抽查相結合,在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向績效考核委員會辦公室上報簡要書面材料,區政府下達的目標和各業務科室、站主要工作目標的半操作由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牽頭,會同相關人員進行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檢和抽查結果作為各項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期末綜合考核由績效考核委員會對全體幹部職工完成目標任務的情況進行認真考核;被評估單位和個人應認真做好評估準備工作。自查要按照規定的考核內容進行,目標自查總結報告要寫得簡明扼要,填寫加分項目申報表,填寫相關表格並整理相關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自查報告提交績效考核委員會辦公室。

(5)集中聯考。績效考核委員會在單位自查和重點抽查的基礎上,最終對部門和個人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評價意見。

(6)匯總得分。根據檢查考評結果和聯審情況進行匯總,並根據考核比例和難易程度,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提出綜合目標管理獲獎部門名單,經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報街道黨工委審批。

(7)告知結果。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將最終考核結果以通知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

七、加減法的原理

(1)目標管理的績效考核以完成的績效為基礎,

(2)對崗位說明書以外的兼職,工作的難易程度、工作量、實際成果等應加L分;

(3)獲獎項目加分:獲得國家級或自治區級先進稱號、表彰的,每項獎勵加分——分;獲得壹個委員會、壹個政府的先進稱號並授予每項加分;獲得區級先進稱號和表彰的每次獎金,全部為獲獎項目。表彰以獎牌、證書、通報為基礎;由街道辦事處通報表彰,每人(件)扣分;

(4)撰寫經驗材料和研究文章的加分項目為:被某委、某府(含某報)采納或發表的每篇文章(文章)加分,被某刊發表的每篇文章(含經批準後在網站上發表的)加分;信息加分:每篇文章(條)被壹個委員會或壹個政府的有關內部刊物采用的,給予加分;每篇文章(條)被壹個區委或區政府的有關內部刊物采用的,給予加分;未完成辦公室下達的信息任務,每篇(條)將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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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點目標和政務事實加分。承擔重點目標或政府部門,每完成壹項加分,有壹項未完成扣分。

(六)在師德考評工作中被評為前兩名的,分別加分;

(七)工作出色完成任務,受到上級領導肯定,但加分因素較少的科(室)由考核委員會確定,按-分予以加分。

(八)因特殊原因並經主任辦公會確認不能完成或批準降低目標任務的,不得分。

八、激勵和約束機制

(壹)綜合目標考核確定為部門壹等獎,最終目標管理獎在平均分基礎上上浮%;目標考核確定為二等獎部門,最終目標管理獎在平均獎基礎上上浮%;目標考核確定為四等獎的部門取消單位負責人的目標考核獎金,其他人員的管理獎從平均獎中核減%;波動差從目標獎總額中解決。

(2)連續兩次目標考核被確定為四等獎的部門,該部門其他成員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

(三)凡發生下列情況之壹者,部不予獎勵: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等不正當手段上報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期末考核評為三等的單位。

不重視街道整治工作,任務不落實,檢查驗收不合格。

被計生委壹票否決。

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壹的部門和個人降低獎勵等級:

部門領導成員將受到問責或紀律處分。

按照《新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為不合格。

因工作失誤,群眾聚集上訪,影響重大。

《烏魯木齊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公務行為規範暫行規定》有五項禁止行為,視情節輕重降級。

(五)凡發生下列情況之壹者,不頒發目標管理獎:

未定級、未參加考試,經考核被評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受到黨紀、政紀、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時;

被組織部門誡勉,且在誡勉期間的;

最終驗收確定為完成整改目標任務的不合格部門負責人;

違反《烏魯木齊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的;

因個人過失,給街道辦事處造成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

對滿意率低於三分之二的幹部進行民主評議;

引咎辭職的幹部;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分時。

九、目標管理獎金發放

病假、曠工獎金按新區考勤管理實施辦法(區黨辦[XX]號)執行。

此度退休、退職人員按其實際在職時間計發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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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入和調出人員按其工資關系的調入和調出時間發放獎金。在兩個單位調動的人員,雙方屬於區財政撥款單位的,年底由所在單位全額發放獎金。

借調人員在借調部門半年以上的借調期,屬於區財政撥款的,由借調單位向目標辦申報,借調期間的獎金由區財政發放。借調單位有預算外資金的,從預算外資金中支付,借調期不滿壹半的,獎金由原單位支付。

被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機關依紀依法審查的,在審查期間不予發放獎金,其獎金由街道辦事處財務保管,直至問題查實。

連續壹個月以上的病假或事假,按實際在崗時間給予獎勵。

單位安排外出工作或學習,不影響獎金發放。

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目標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解釋。未列出的條款由目標績效考核委員會研究修改。

該《辦法》自XX年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