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服務費管理辦法》第十壹條,物業服務費實行發包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實行物業服務收費制度的,物業服務預收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費用。
《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收款,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