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不足不僅僅是某個小區的問題。每個社區都有機會。
首先,我們要明確壹點
小區內的公共部分,包括道路、綠地(當然也包括妳車位前的空地)的所有權屬於整個小區的全體業主,無論是誰,都不允許私自停放車輛。
但是由於小區停車位不足,車輛經常停在路的壹側(我們小區幾乎所有的路都是單邊停滿了車,所以車位裏的車想出來就推前面的車)。除了解決這個問題,真的沒有別的辦法。
但是,我們小區的車庫前是不允許停車的。路邊停車壹般都是把車擋在空曠的車位上,但是在車庫前面,是絕對不能停車的。
我想說的是,沒有人有權使用妳的車庫門,但是為了緩解小區停車問題,妳不得不臨時使用這裏的空間。物管這樣做是不對的,但也不完全是物管的錯。最根本的是開發商和老百姓越來越大的購車需求(我們小區剛搬進來的第壹年,車位不夠用,後來每年車都增加很多。逐漸不夠)
可以和物業管理協商。最好不要停在車庫門。如果妳真的想停下來,不要拉手剎。至少,妳想出來的時候,把別人的車推開挪壹挪就行了。
如果咽不下這口氣,和業主或者物管打官司肯定會贏。關鍵在於有沒有這個必要。畢竟妳還得住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