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後產生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後壹年內無人入住的,業主在空置期內按70%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
二、物業服務費
1.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收費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
2、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武漢空置房物業費收費標準是多少?根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後產生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後壹年內無人入住的,業主在空置期內按70%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