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物業公司非法騷擾業主。
首先,物業公司非法騷擾業主。騷擾業主的主要原因是,他是業主委員會主任,通過業主的共同努力,聯合了管理上有很多漏洞的物業公司,所以物業公司懷恨在心,想用非法的方式非法騷擾設施的業主,讓其無法安心的生活和工作。
二、物業公司非法損壞業主私有財產。
其次,物業管理公司違法損壞了業主的私有財產。對於業委會主任來說,他的車是經常清洗保養的。但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業主的權益。畢竟物業管理公司灑出來的糞便有很多酸性物質,會對汽車表面的塗層產生壹定的腐蝕作用,需要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物業公司限制了車主的出行自由。
再者,物業管理公司限制了車主的出行自由。對於物業管理公司來說,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已經嚴重擾亂了車主的正常出行安排。畢竟車主不可能開著很臟的車出去逛街,那樣會嚴重損害形象,成為輿論焦點。因此,警方應該對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嚴厲的紀律措施。
處理涉案物業公司的註意事項:
需要核實具體動機,以及主要犯罪成員,通過查出幕後使者和眾多幫兇,對其進行嚴厲的法律制裁,禁止物業公司負責人成立相關物業公司住小區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