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作為房屋的合法使用人,有權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否封閉房屋陽臺,除非業主在封閉陽臺的過程中侵害了其他業主的利益,或者違反了物業管理規約的約定。
如果業主是合法行使裝修房屋的權利,且不損害其他業主的利益,那麽物業公司阻撓或幹涉就是侵權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物業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可以向當地物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通過協調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業主還可以通過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