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履行業主義務,未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3、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公信力和組織能力。
4.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任職。
5.做出積極、及時、全面履行職責的書面承諾。業主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候選人的推薦期限和方式。推薦時間:業主聯名推薦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的時間為月日至月日下午17。請業主在規定時間內將推薦表交到社區工作站或管理處內的機構,拿到蓋有社區工作站印章的回執證明,經辦人簽字。超過時間限制的,推薦無效。自願參加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的業主,請到社區工作站或管理處內的派出機構領取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