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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是否有權收取車位的中介費?

物業管理車位,有權收取車位管理費。不存在,也無權中介銷售車位,所以無權收取車位中介費。

法律分析

物業車位主要是指開發商建設的車位和車庫,開發商單獨取得了車庫的產權。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可以委托房屋經紀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出租和出售車位。這種車位是開發商賣給購房者的,壹般開發商收房的時候不會輕易贈送物業車位。因為這是開發商規劃銷售的壹部分,已經通過審批,這種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車位使用年限與商品房相同,業主取得產權證後也可以出售車位。公攤車位是指停車面積已納入公攤面積並已分攤的車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占用道路或者業主所有的其他場地用於停車位的,歸業主所有。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無權租售。人防停車位是人防工程的規劃停車位。人防工程通常由投資者使用和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因此,在不妨礙人防功能和滿足業主需求的前提下,業主可以使用,並可按規定收取壹定費用。開發商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只能出租。禁止出售人防車位。人防車位是沒有產權的車位。開發商修建人防工程,然後改造成地下停車位。這類車位的產權不屬於業主,也不屬於開發商,不能出售,可以出租,期限不超過2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停車位和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