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裝修怎麽解決?
如果小區物業業主的違章建築損害了其他業主的合法利益,那麽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受害方可要求其拆除違章建築,賠償自己的損失。此外,物業公司也有權要求業主拆除違章建築。如果業主拒絕拆除,那麽小區業主委員會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將房屋改為營業用房。業主將房屋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外,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壹致同意。
綜上可見,業主的裝修是違法的,不能以停水停電的方式要求物業強拆。但違法建設損害其他業主合法利益的,受損業主可以起訴要求拆除違法建設。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