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的標準

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的標準

法律主觀性:

第五十壹條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物業服務、車輛停放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物業服務、車輛停放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制定和調整物業服務收費和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的政府指導價,應當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房管部門根據物業類型、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水平和價格指數變化情況,制定相應的基準價格,確定不超過基準價格20%的浮動幅度,並向社會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第五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以書面形式公布物業服務的事項、內容和標準以及相應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第五十三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物業服務企業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第五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與開發建設單位或者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資料的交接手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資料向區房管局備案。第五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期滿60日前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是否續聘物業服務企業。雙方續簽合同的,應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合同不再續簽,需要委托管理的,業主大會應當及時依法選聘其他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選聘方式、具體實施者和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表決。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的,原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按照原合同繼續提供服務,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直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不得以物業服務中的債權債務糾紛未解決或者階段工作未完成為由拒絕退出: (壹)依法並根據約定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二)除第五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外,未續簽物業服務合同的;(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七條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在辦理退出手續的同時,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移交其保管的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等資料和物業服務場所,實行有償服務制度的,移交服務期間的財務檔案;(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人員的回避;(三)償還預收和代收的有關費用;(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編輯第五章物業的使用和維修第壹節物業的使用第五十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壹)損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的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二)將不具備防水條件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下級住戶的臥室、客廳(廳)、書房或者廚房上方改為衛生間;(三)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外觀的;(四)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修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五)在居民區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六)亂扔垃圾,高空拋擲物品;(七)飼養大型犬和國家禁止飼養的其他寵物;(八)噪聲超過規定標準,影響鄰居采光、通風的;(九)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上述行為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相關業主有權依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第五十九條物業交付後,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登記的所有權用途使用物業。業主因特殊情況需要將住宅變更為經營性用房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規定,並征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書面同意,必要時應當舉行聽證會。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配套建築、設施設備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使用性質的,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規定,征得業主大會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不得在住宅樓底層和住宅樓內設置產生油煙、噪聲、惡臭汙染和安全隱患的餐飲、加工、娛樂、賓館等經營場所。第六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發現違反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規定的,應當予以勸阻;勸阻無效的,應當及時告知有關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第六十壹條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當事先向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註意事項告知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裝修安全事項的檢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當予以配合。第六十二條因物業維修、公共利益需要臨時占用或者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第二節車位使用管理第六十三條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通過出售、贈送或者出租等方式優先提供給業主使用。開發建設單位在滿足業主需求後,向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出租車位、車庫的,每份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出租車位、車庫應當向全體業主公示,並將租賃合同報送物業服務企業備案,業主和業主委員會有權查詢。業主、物業使用人需要出租未出售的車位、車庫的,由開發建設單位出租。普通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車位、車庫租賃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車位、車庫租賃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第六十四條屬於業主* * *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上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全體業主* * *所有,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出售、贈送或者出租。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或者其他場地設置停車位的,停車位的設置、管理和收費應當由業主大會決定或者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決定或者業主* * *同意收取場地租賃費的,場地租賃費歸全體業主* *所有,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第六十五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妨礙行人和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第三節物業的維修第六十六條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構)築物和種植花草樹木已實施白蟻預防的,白蟻防治機構應當在白蟻防治期間定期巡查,發現螞蟻的,應當免費滅蟻。第六十七條物業保修期滿後,業主應當負責物業專有部分的管理、維護和維修。業主管理、維護、維修專有部分時,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物業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相鄰業主應提供便利。第六十八條物業專有部分危及安全、影響市容、妨礙公共利益、影響其他物業正常使用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十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配合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將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資料移交給物業服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