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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不讓帶陽光房怎麽辦?

物業不讓帶陽光房怎麽辦?首先,從形式法律的角度來說,很難說得通。違反隔離帶的建築有兩類,影響市容的,等等。建成後怎麽辦:交罰款,辦手續。

還有就是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和城市規劃,就算建了也要拆。另外,有關部門可能會冒安全風險,借此機會拆除。

然而,中國的法律尚不完備。陽光房說是違章建築,其實不是違章建築。只是違章建築,屬於城管。。。違反隔離帶的城管構築物,想拆就拆,違章建築的拆除只有法院批準才能拆除。其次,原則上只要業主持有房地產產權證,就能證明房產屬於自己,有權重建修繕。這個問題從當時的購房合同就可以看出來。壹般房子的露臺都是地產商贈送的促銷贈品的壹部分。最後,保險起見,可以征得物業管理公司或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後再進行建設。楊野陽光房的設計、生產和制造嚴格按照相關質量標準,按照力學和承重的相關原理進行設計和制造,首先保證建築的安全性,然後保證不會對建築和周邊環境造成影響。而且因為透光等相關特性,不會影響其他住戶的采光,可以通過施工來搭建。

物業同意拿陽光房,規劃局要求拆遷改變樓容。物業根本沒有審批權,審批權在規劃局。規劃局讓妳拆陽光房是合法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

求助。物業不讓妳建陽臺陽光房。我該怎麽辦?如果物業不同意,就不能建陽臺陽光房,否則物業會給妳斷水斷電。

為什麽物業允許陽臺建陽光房,而不是澆築水泥板?物業收費不合理,妳建陽光房也是違法的。最好的辦法是不建不交費管理住宅室內裝修:第五條住宅室內裝修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壹)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同意,擅自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三)擴大承重墻原有門窗尺寸,拆除與陽臺連接的磚混墻體;(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的;(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本法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頂、樓板、梁、柱、支撐、墻體、連接節點和地基。本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自身重量和各種外力傳遞給基礎的主要結構構件及其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墩、樓蓋、梁、屋架、懸索等。第六條未經批準,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室內裝飾裝修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二)改變房屋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啟門窗;(三)拆除供熱管道和設施;(四)拆除燃氣管道和設施。本條第(壹)、(二)項所列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種行為應當經供熱管理單位同意;第四條行為應當經燃氣經營單位批準。第三十九條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建築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設門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註: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第三十九條中的“城市規劃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業主是否有權強拆自家院子裏有陽光房的物業?也許妳有權利拆掉它!畢竟是小木屋的形式,樓主能封陽臺也不錯!

陽光房也是違法的吧?不管物業是否違法,即使物管同意,也是違法的。只有房管局同意並蓋章才是合法的。可以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投訴。如果物管不管,可以向房管局投訴。這個違章建築也是小區的安全隱患。

陽光房漏水怎麽辦?陽光房的防水問題不容忽視。防水需要在水面做。

挖掘最佳滲透防水可以自己做。

對於水泥面,使用超強滲透防水護板進行防水(如果水泥面有裂縫,裂縫不完整,在防水前用美鼎瓷膠填補)。

對於瓷磚表面,先檢查瓷磚縫隙內的填充物是否完整(如果瓷磚縫隙內的填充物不完整,用美鼎瓷膠填充後再用石磚防水護板進行防水)。

業主想建壹個陽光房。物業怎麽會讓妳泄氣?物業可以在入住時拿出與業主簽訂的入住協議。上面有裝修條例,規定業主不能改變房屋結構,否則物業有權要求業主恢復原狀。

如果業主不聽勸告,可能會被罰款或限期強制拆除。

望采納謝謝。

陽光房裏陽光刺眼怎麽辦?如果容易受光線影響,可以給窗戶裝上窗簾。建議安裝深色遮光窗簾。

或者為了經濟方便,可以直接在玻璃窗上貼壹層玻璃隔熱膜,既能隔熱防紫外線,又能過濾眩光,實用性好。目前隔熱膜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適用於陽臺隔斷、玻璃窗等地方。有條件的話可以參考膜下的隔熱膜,建築玻璃膜做的不錯。

物業對陽光房有什麽規定?1.陽光房是違章建築,妳同意與否都改變不了它的違章事實;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

3.建議:第壹,向物業投訴,要求其改正行為,督促違規業主限期拆除。其次,也可以提交當地社區業委會、社會居委會解決。另外,可以直接向城管部門舉報,依法處理;

4.向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委、房管局)投訴,通過行政力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