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XX小區業主們,妳們好!在廣大業主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18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工作已經告壹段落,但仍有少數業主因故未能按時交納費用。?
物業費是公共安全秩序、環境綠化衛生、公共房屋設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障。如果業主不能按時繳納物業費,將對物業管理和服務產生致命影響。同時也嚴重侵害了已交費業主的切身利益,我們再次鄭重提醒。
請於即日起至X,2065438+2008繳納逾期物業服務費。如業主逾期未交費,我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收取每日3‰的滯納金,並將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追償。請盡快抓緊時間到物業管理公司交費,物業管理公司也會給予壹些適當的優惠。
擴展數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 * *部位、* *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使用情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 * *部位和* *設施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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