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 *設施設備的壹部分,專門用於小區內建築物的裝修、更新、改造。是每個小區都必須設立的專項基金,其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所以使用前必須經過業主同意,否則涉嫌濫用資金。
如何使用業主繳納的物業維修基金
1,用於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設施的維修和更換;
2.房屋主體已報內外墻、柱、梁、樓板、屋頂等。,而公共* * *部分包括外墻、樓梯間、走廊等。,公共* * *設備包括上下管道、電梯、消防、車庫等。
3.壹般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房屋維修基金由房管局管理,但申請程序非常復雜。如果要動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遵循雙三分之二特別多數原則,即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後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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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便民、公開、透明以及受益者和負擔者壹致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