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全體業主共有的,地下室由全體業主處置。如果是開發商所有,地下室的用途要符合地下室的用途,不能改變地下室的用途。
所以地下室的收益將歸有權使用它的人所有。物業只能在收入的基礎上提取相應比例的報酬,另壹部分可用於住宅區的改造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