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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的定義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管理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屬於業主所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和場地,區分建築區劃內所有建築物和建築物、場所、設施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物業管理可分為狹義和廣義:

狹義的物業管理:

指業主根據委托合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建築物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環衛、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管理項目進行維護和修繕的活動。

廣義的物業管理:

應當包括業主的管理過程和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委托的管理過程。

:正式分類

住宅物業:

指具有居住功能供人們居住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當然也包括配套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

商業地產:

有時也稱為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通過經營可以獲得持續增長回報或持續升值的物業,這些物業大致可以分為商業服務物業和辦公物業。

工業產權:

指為人類生產活動提供空間的房屋,包括輕重工業廠房、發達的高科技工業建築、相關研發建築和倉庫等。

其他屬性:

上述類型的財產以外的財產稱為其他財產,有時也稱為特殊財產。這種財產包括賽馬場、高爾夫球場、加油站、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橋梁、隧道和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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