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承接各類物業管理項目。
二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承接30萬平方米以下住宅項目和8萬平方米以下非住宅項目的物業管理業務。
三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承接20萬平方米以下住宅項目和5萬平方米以下非住宅項目的物業管理業務。
直轄市在區縣房產管理部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三級物業管理資質審批,二級資質審批在市級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省內三級資質由地級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局)辦理,二級資質由省建設廳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全國所有壹級物業管理資質的審批。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在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壹)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需的其他資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第四十九條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需要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業主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