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不足50人;
2.有依法制定的章程;
3.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符合法律規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
4.有公司名稱和住所,並建立符合物業管理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合格的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應當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