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是懲罰性的,並不是建立在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的前提下。
壹般來說,合同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太高或者太低,妳可以要求法院減少或者增加。
擴展數據
物業滯納金計算公式
如果本月應交付至50元,但業主延遲交付14個月,50元× 5% =每天2.5元/2.5元×30(每月30天)×1050元計算為每天5%的違約金,但有壹個問題必須明確,即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公司不能提供服務。
也就是說,如果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是不是也約定了按日5%賠償業主違約金?如果物業服務合同只約定業主拖欠物業費的違約金,沒有約定物業公司服務的違約金(這種情況在之前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比較常見)。
也就是說,業主遲交物業費的比例明顯高於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的比例,造成合同雙方賠償金額不對等,違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現實生活中,此類物業服務合同壹旦發生與違約金相關的訴訟,法院壹般不支持物業公司要求違約金。這是合同法充分考慮雙方權利義務平等的基本原則。
百度百科-違約金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