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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寶玉的女兒水論是什麽?

《紅樓夢》第二部《冷子興在郭蓉府的發言》,有冷子興講寶玉說的話:?

我女兒是水做的,我男人是泥做的。看到女兒就覺得神清氣爽,看到男人就覺得又濁又臭!

“女兒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看到女兒“耳目壹新”;遇到男人就覺得“又臭又臭”,還挺被人欣賞的,尤其是女士。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無論是女兒組還是男人組,都有正面人物和負面人物。以《桃花扇》為例(《紅樓夢》與《桃花扇》關系密切,請參考我的隨筆《從壹篇評紅硯談紅樓夢主題》——本文載於《紅樓夢藝苑學術研究》):劇中叛逆變節的女兒侯世夫人《掙將軍》,幾乎不能讓人耳目壹新;而反清殉難的史可法又怎麽會讓人覺得又臭又臭呢?脂硯齋告誡我們:(讀《紅樓夢》)看它的背面,不看它的正面,也就是說,看它隱藏在裏面的東西,不看它表面的文章。寶玉的話,看似有道理,實則沒有道理,寫在書的開頭,壹定有重要的隱情,值得探討。

要理解這些話的真正含義,必須知道《紅樓夢》中關於史可法的兩個內容:壹是第三十章“少年官驕,出仕”;再壹個是第四十三回,“我不能為香捏土。”“少年官筆強”的隱晦含義,在上述《從壹個脂硯齋評紅樓夢主題》壹文中已有提及。我們知道這是為了悼念在沈江自殺的史可法(見《桃花江》)。要註意這壹節描述的不合理性:五月,老官哭著在地上劃了個“強”字。雨開始下得很大,雨水從她頭上滴下來,紗布全濕了,但她完全沒有意識到,還在地上撓。這合理嗎?她在水裏劃的不是強嗎!妳能畫出來嗎?表面上看,這位老官員似乎是在懷念賈薔。但賈薔在她身邊,她很深情(見第三十六回賈薔給她買麻雀的故事)。她為什麽這麽情緒化?“強”字正寫成十七筆。為什麽書上說十八招?寶玉看靈官的筆畫,壹般來說,看她畫什麽字就行了。何必在意這個字的筆畫數呢?少劃很容易做到,但是十八劃不是個小數目。誰來壹個壹個數這個字的筆畫數?寶玉提醒她下雨了,便叫她快去避雨。她聽不出寶玉的聲音,連男女的聲音也聽不出,叫寶玉“姐姐”!有這種事嗎?寶玉冒雨奔回怡紅院,大聲叫門,丫鬟們聽不出他的聲音,也不給他開門。這又不合理了。後來襲人發現寶玉在門外淋雨,就跑去給他開門,笑著笑著。寶玉聽不出是襲人的聲音,以為是個小姑娘,使勁踢了襲人壹腳。這壹系列不合邏輯,有些童話般的東西,作者是在提醒讀者,在“老官打算強”這件事裏,隱藏著很大的深意,千萬不要上當。

根據上述著述,我們知道靈官寫的字不是“強”,而是“史可法”(這三個字正好是十八筆);靈官在大雨中全身濕透,卻全然不知。他繼續在水中畫“史可法”二字,是為了悼念史可法之死,象征性地表現史可法沈入長江。寶玉狠狠地踢了打人者壹腳,其實是踢了讀書人壹腳。這是因為他討厭他們只看表面文章,不理解這段話的真正含義,從而浪費了自己的心血。

這壹段,還有壹件事值得壹提:怡紅院姑娘們堵住了排水溝,院內積水,留下壹些綠頭鴨和花。燕子和五顏六色的鴛鴦被放在水裏觀賞和玩耍。我們知道綠頭鴨是壹種野鴨(公鴨因其藍綠色的毛而被稱為綠頭鴨)。和家鴨沒什麽區別,只是稍微小壹點。野鴨壹般用作廚房的野味,但不作為觀賞鳥飼養。像怡紅院這種地方,養?有野鴨和鴛鴦可供觀賞,是有道理的,但野鴨是從哪裏來的呢?筆者認為,這壹無理事件也是有意義的,為的是指出中國的壹個歷史典故。這個典故如下:

三國時期,魏國皇帝曹密謀殺害當時心懷不軌的權臣,並立下文書,只要皇帝簽下誓約就處死。司馬昭獨自進宮見皇帝,天賜良機,事情就要發生了。然而,曹芳害怕司馬昭和司馬兄弟的影響,所以他來不及采取行動。當時皇宮裏有壹出戲,演員緊急表演:演員A抱著壹只鴨子。演員B問A拿的是什麽?甲答:“雞也。”乙接著唱:“綠頭雞,綠頭雞,鴨(賭)也。”用隱語敦促皇帝立下誓言。但是皇帝最後不敢寫,也沒起作用。此後,學者們有時稱鴨子為“綠頭雞”。比如唐雯·聽雲的詩“艷陽高照,金鯉盡毀,杏花隨綠頭雞碎”(《西碼頭的故事》)就是壹例。?

我們知道綠色是青色的,所以綠草也叫草,所以野鴨也可以叫綠頭鴨。藍頭鴨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鴨的另壹個名字——藍頭雞,進而聯想到上述歷史典故。曹雪芹用鄂宏園不該有的綠頭鴨來指出“綠頭雞”這個典故,是為了說明“小官畫羌”這壹段有很大的政治意味,但作者和演員壹樣,不敢明說,只能用暗語或其他方式來表達。比如五月端陽節前壹天,靈官被雨水淋濕,象征五月史可法沈江;以“強”字為十八筆,暗中點出“史可法”二字;用年輕官員在水中畫“羌”字,暗暗悼念史可法死於長江水中;並且用許多不合理的東西讓讀者看到《畫羌》這篇表面文章的虛假性;希望那些有心的讀者能明白這段話裏的道理。- ?在這段話裏,有這樣的敘述:“(寶玉)心裏想:‘這丫頭壹定是有什麽大心事不能說,所以才這樣的狀態。既然外面是這樣的場景,我心裏也不知道怎麽煮。”“這清楚地告訴我們,作者不敢說出《老官劃強者》的本意,所以心裏備受折磨!可以迷迷糊糊的看紅樓夢嗎?

在第四十三章中,“我不能觸摸大地使它芬芳”的意思和“我不能觸摸我的感情”的意思完全壹樣,但“我不能觸摸我的感情”的目的是為了紀念史可法逝世壹百周年。這段話描寫了寶玉在水仙廟井臺上的神秘悼念。表面上,他是為跳井自殺的金川開追悼會,因為這壹天是金川的生日。但是,金川自殺的那口井就在賈府附近。寶玉為什麽不去那口井,卻騎著馬走了近十裏,到曠野去吊唁?這天是鳳姐的生日,賈家有盛大的慶功宴;這壹天也是紅樓詩社的社交日,對寶玉來說也是最重要的大事,因為書中所有的意思都在強調:“他今天有事不該出門。”但盡管如此,寶玉還是要先做,可見寶玉“祭井”的內在含義是重大的。作者認為寶玉祭奠的人其實是史可法,顯然是金川!證據如下:

首先,寶玉“祭井”回來後,對剛才的事撒了謊,說京王的壹個妃子死了,他為京王去道觀了,錯過了鳳姐的壽宴。我們來想想:寶玉是個很聰明的人。他怎麽能在生日聚會上編造這麽可怕的葬禮作為借口呢?作者認為,壹方面作者暗示寶玉追悼金川是騙人的,實際上是另壹個人;另壹方面也暗示這壹天不是被害人的生日,而應該與被害人的死亡日有關。這個人應該是誰?我們知道《桃花扇》的四十部戲是按時間順序排的。乙酉年五月有三部戲,分別是逃亡、劫寶、沈江。結尾出了《沈江》,說明史可法在5月下旬投河自殺。這樣看來,鳳姐的生日(書中九月初二)大體符合百日期。這說明寶玉為史可法殉難百日做了壹個奏章。

更重要的是,在“祭井”前後,作者多次暗示寶玉面對的井水就是史可法自殺的河水!作者把寶玉的追悼會安排到想象中的“水仙廟”是什麽用意?書上說“水仙廟”是給洛神的。傳說伏的女兒淹死在洛水,成了洛水之神。所以水仙廟的井水當然是江河之水。下面這篇文章裏,暗示得更清楚:就是寶玉“祭井”回來後,馬上叫他去看《柴靜傳》,描述如下:

換句話說,寶玉和他的姐妹們坐在壹起,和其他人壹起看柴靜的故事。黛玉見“公祭”出來,便對寶釵說:“這個王也說不通。不管祭祀在哪裏,都要來河邊辦點事!”俗話說‘見物思人’,總是壹脈相承的。不管水在哪裏,拿個碗看著它哭,妳會樂在其中。”寶釵沒有回答。寶玉聽了,驚呆了。

這段敘述明確指出,剛才寶玉的“祭井”,其實是祭長江,史可法就是在長江自殺的。從以上證據可以看出,寶玉祭奠的其實是沈江而死的史可法。

另壹方面,寶玉“祭井”時,用的是自己包裏的香,而不是水仙廟老人給他拿出來的香。這是不合理的。寶玉也知道用這種香是“不敬”的——因為祭祀用的香需要特制,其他用的香是不敬的,荷包裏的香更是褻瀆神明,不可替代。這顯然是作者向讀者提出的另壹個思考問題。寶玉用的香名叫“蘇神”,這個名字很奇怪,連博物學家都很少聽說過。但知道了寶玉“祭井”的真正含義後,就不難解釋這個奇怪的香名了。筆者認為,“沈速”是希望史可法的屍體早日沈入河底的淤泥中,不要再受河水的漂流之苦,因為人死了也就心安了!這就是寶玉在《祭井》中使用這種奇香的原因。

有意思的是,蓓明不明白寶玉在為誰哀,結果被寶玉笑,被寶玉踢。作者寫這壹筆也是有意義的。意思是:如果《紅樓夢》的讀者真的認為這段話是為了悼念金川,那麽他們會被嘲笑,會被踢。這和寶玉在“小官撫羌”壹節中踢襲人的用意是壹樣的。

巴克明說的那些蠢話,聽起來很可笑,但我們千萬不要把它們當成蠢話。我們就想想:壹個善於刺探主人意圖的聰明少年,怎麽會說出這種不著邊際、毫無道理的話?其實這就是作者用這些蠢話來揭示壹些道理。讓我們看看:

雖然不知道鬼的名字,但是我覺得有壹個世界上獨壹無二的,極其聰明優雅的姐姐是很自然的。

這是作者暗中指出的受害者的身份或價值。顯然,金川買不起。可見受害者是個了不起的人物。

二爺的心我沒有不知道的,除了今天的祭祀,我沒有告訴,也不敢問。

二爺的擔憂難以出口。

這些話應該是這樣的:作者這次為寶玉追悼會的真實意思,以及哀悼者是誰,就像“舊官搏強”的真實意思壹樣,很難說得清楚,讀者只好去猜測和思考。

妳在陰間,請保佑二爺來世變成姑娘。和妳壹起玩很有趣。

細細品味這其中的含義,秦雪也有成為史可法那樣的人物的願望。

脂硯齋關於焙茶的那些蠢事的批語是:

這壹面是作者的真實意思。

可見烘茶的那些蠢話並不蠢。

根據以上兩篇著述和我們的討論,特別是根據貝明的蠢話,我們可以看出,作者稱史可法為“姐姐”,即“女兒”;同時,靈官被大雨淋濕,金川投井身亡的事實說明史可法死於水。所以“女兒是水做的血肉”,就是史可法死在水裏做烈士,他的血肉被埋在水裏。因為史可法是明朝為國捐軀的代表人物,他可以代表那些為國捐軀的人,那些自殺的人,還有那些在清朝保持民族氣節而死於貧困的人,等等。因為這些人物的死和史可法的死是壹個性質,所以可以認為他們的死是水。焙茶的傻話“妳(史可法)在陰間,請保佑二爺下輩子變成姑娘。和妳壹起玩會很開心的。”當然“遊”字指的是史可法等人為國捐軀。所以《女兒是水做的血肉》中的“女兒”不僅僅指史可法,還包括其他為國捐軀的正面人物。我們知道紅樓的女兒們都影射了這些人物,所以紅樓的女兒們可以認為是死於水。秦方大觀園中的壹個重要景點應該立即暗示這壹點。——“方”顯然指的是紅樓的女兒們。

第二次,賈雨村轉述了甄寶玉的話:

“女兒”二字極其高潔,比珍禽異獸、奇花異草還要難得高貴!妳這滿嘴臟話的舌頭,這兩個字千萬不能唐突,要緊,要緊!每當要說季節的時候,壹定要用純凈水和香茶漱口。犯了錯就要鑿齒穿眼。?

這聽起來非常幼稚可笑。但是真的很可笑嗎?不要!明白“女兒”指的是壹群會唱會哭會尊重的人,以史可法為代表。這些話不是可笑,而是極其嚴肅。

《紅樓夢》開篇,曹雪芹就宣稱:此書為女兒傳,令閨閣流傳。現在我們明白他說的是什麽了:《紅樓夢》是為以史可法為代表的壹批明、吳歷史上的正面人物寫的傳記。難怪脂硯齋壹再聲稱《紅樓夢》是野史,經常用“石碧”、“石公”、“春秋筆法”之類的詞。

“男人是泥做的”這句話裏的“男人”,應該是指投降清朝的明朝文武百官,不知民族為何物的漢人萬,為名利而信奉或已成就“金婚”的文人名士(即所謂“滿漢壹體”——見本人拙作《薛寶釵、史湘雲不屬金陵十二釵》),以及當時的各類文人名士。他們以薛蟠為代表。薛蟠壹直以萬的形象示人,只知尋歡作樂,不知民族大義。他在28日酒席上所說的四個“女兒”,說明他是壹個犯了叛國罪投清的徐定國和後主夫人的人物(見我的隨筆《從脂硯齋的批語看紅樓夢的主題》)。他愛金桂(金桂代表“金”,即清朝),卻虐待香菱(香菱代表中國),可見他是壹個忘本的漢人。等壹下。作者在第六十七回巧妙地隱藏了薛蟠的泥巴骨肉,即薛蟠從蘇州回來時,帶回了壹個虎丘畫師用泥巴做的自己的小像,借以表明自己的骨肉是泥巴做的。第四十七回,薛蟠酒後被劉香蓮痛打壹頓,被迫喝下葦坑裏的泥水,吐得渾身發臭。這應該與他的“臭味”不謀而合。薛蟠就是在挨打後,為避羞離家去了蘇州,帶回了自己的泥人。這是因為作者有意將兩者聯系起來,來表達薛蟠的“泥造血肉”和“腥臭”。總之,這是為了說明薛蟠屬於並代表著那些與“女兒”相對立的“男人”。?

薛蟠把自己的小畫像放在自己的房間裏,甚至送給母親薛姨媽,都是合情合理的。他怎麽能給妹妹薛寶釵呢?封建時代男青年的小畫像可以放在閨房裏嗎?但薛寶釵欣然接受,並對薛蟠的泥人贊賞有加。這應該如何解釋?我們知道薛寶釵代表的是清朝(見我的隨筆《薛寶釵和史湘雲不屬於金陵十二釵》),她欣賞的是以薛蟠為代表的那些“泥做的”漢人,這是理所當然的。

《紅樓夢》的宗旨之壹是抑惡揚善,通過把水做的“女兒”(歷史正面人物)描寫得神清氣爽,把泥做的“人”(歷史反面人物)描寫得又濁又臭來體現。冷子興轉述寶玉的話,寫在書的開頭,絕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