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合同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獎勵制度,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報酬。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壹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費用;
2.物業使用的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綠化和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
8.財產* * *部分,* *設施設備和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物業使用的部位和設施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