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只是受業主委托管理住宅區內的房屋及其他附屬設施。物業本身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受委托的機構,無權強行拆除小區內的違法行為。否則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對於違章建築,物業要上報城建部門,由城建部門組織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