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