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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卓越亞洲是傳銷嗎?

香港卓越亞洲(梁碧思)已被中國警方認定為傳銷組織,並被逮捕。以下為新聞報道:

2065438+2007年3月4日,姜女士等人向福田派出所報警稱,壹名叫“大東”的男子以參加香港亮碧絲活動為由,騙取了部分個人財物。隨後,同樣的警情接踵而至,參與“大冬天”的人不在少數。

據警方介紹,這些受害者大多是親友介紹,以去香港考察進出口業務或從事代購為名,支付數千元與他們壹起去香港。在香港期間,他們了解了亮碧思生產的奶粉、紅酒、精油燈,認識了靠賣亮碧思產品“發展”起來的經銷商,還不時在課堂上被洗腦,被親戚朋友勸說。在完成三四天旨在銷售產品的課程後,受害人被說服支付1萬元費用,成為亮必思的經銷商。

在香港期間,中間人隨時隨地盯著客戶,同吃同睡,主動聊天,讓客戶壹刻也靜不下來,腦子裏總是輪番轟炸。所謂“類”並不涉及產品,大部分只是壹些成功學的內容。而且對於客戶提出的很多疑問,他們也做好了隨時回應的準備,讓很多客戶最終下定決心“投資”。

“梁在香港合法註冊了壹家公司,用豪車接送‘遊客’到香港。”據警方介紹,這很容易給人壹種錯覺,認為做這個生意很賺錢。

接報後,福田警方經偵部門迅速介入,聯合福田派出所成立專案組。根據報案人提供的線索,第壹時間抓獲“大東”等12犯罪嫌疑人。隨後,福田警方經偵部門聯合福田、沙頭、景甜、天安、富寶等5個派出所,最終又抓獲“大東”團夥成員13人。

警方現已查明,香港亮必思公司以直銷公司產品的名義在內地發展銷售網絡,並根據參與人員投入資金的多少、拉人發展下線的人數,確定其在公司的級別,獲取公司規定的返利和提成。

據悉,亮比西拉人采取的是友情邀請的模式。中間人會尋找感情、事業、家庭都遭受挫折的人,或者不甘於現狀,想快速致富的人。改造好自己的形象和氣質後,主動關心對方,讓對方感到溫暖和安全感,然後收集自己的家庭、事業、理想等個人信息,然後開始工作。

“良弼司”將“莊家”分為爵士、伯爵、侯爵、公爵、領主、尊爵。事主投入幾千元成為“騎士”後,如果不滿足現狀,需要再介紹5人加入俱樂部,晉升為“準侯”,每人會費5萬元。

在辦案中,警方發現,只有少數人是通過發展足夠數量的會員來晉升的,絕大多數人都是通過同時買幾個“大單”來晉升的。很多受害者向親戚朋友借錢,壹次性投入幾十萬元。直到資金的窟窿無法填補,我才意識到情況不對,但投資已經血本無歸。

加入亮碧絲七年後,“大冬天”不僅沒有發財,反而負債累累。據其供述,自從梁成為內地傳銷的代名詞後,他壹直以其他名義成立多家公司和團隊。當受害者去香港上課時,其他團隊會與他聯系,而“梁”只是他們在貿易中出售的產品品牌。

然而,這些球隊壹直在改變他們的名字,包括SPN(也被稱為BV,APEX),旌鳴(也被稱為Francine),THY(也被稱為Shibeilang)和SGB。這些子團隊遍布大陸各省市。

“大東”(男,35歲,深圳戶籍)現任亮碧思深圳隊C組組長,爵位公爵。據警方介紹,“大東”此前在華強北經營電子元器件,2010加入亮碧思,2013開始帶領自己的團隊,發展下線。為了區別於其他團隊,“大東”在香港註冊了多家公司,並開始以香港註冊公司的名義發展自己的團隊。

雖然“冬天”看似衣冠楚楚,事業有成,但其實只是為了吸引人加入公司而刻意制造的假象。由於前期借了很多錢加入亮碧絲團隊,到了“大冬天”後期,只能不斷招募親朋好友“拆東墻補西墻”。2017年3月5日至2011年7月6日,此案25名涉案人員全部被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預計涉案金額高達2億元。

擴展數據:

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帶到香港總部“洗腦”,再回到內地多個省市拉更多人下水。以黃某弟、葉某初、楊某坤為首的傳銷團夥,在湖南、廣東等地組織領導2萬余人,以銷售“涼碧絲”相關產品為幌子從事傳銷活動,涉案金額654.38+0億元。

總部設在香港的壹家名為亮必思集團的公司,打著貿易投資的旗號,引誘內地居民到香港參與傳銷。穿梭於豪車之間,入住五星級酒店。大張旗鼓的接待,誘人的口號“投資5萬,四個月歸還,兩年成百萬富翁”,吸引了來自湖南、廣東等地的2萬多家線下機構,涉案金額超過6543.8億元。

不同於普通的禁錮人身自由的傳銷。只要是有意向投資的新人,“良必思”都會組織他們去香港荃灣廣場寫字樓參觀學習,用奔馳豪車接送,安排入住高檔酒店。熙熙攘攘的商業廣場,規模龐大的企業,周到的接待服務,簡單的盈利方式,都讓想“壹夜暴富”的人望眼欲穿。MLM方面的人員逐漸將這些新人拉入了“涼碧絲”的“海市蜃樓”中。

為了控制和管理龐大的團隊,2010成立了“THY”MLM團隊,負責人為黃某弟、葉某初、楊某坤。這支隊伍包括“勝利的榮耀”“夢想成真”等數十支MLM隊伍。“THY”MLM團隊成立之初,由黃某弟、楊某坤、葉某初等人集資在香港租用講座場地,並為香港新人支付酒店費用。

團隊每個月都會召開公爵級別的會議,主要內容是管理團隊和“計費”計劃,制定每月的行程。還組織公爵下線支付學習費用,MLM會員通過發展下線按照公司制度從公司獲得人頭費。整個“計費”過程由MLM團隊人員負責。

據辦案人員調查,“亮碧思”自2003年以來,壹直以直銷公司產品的名義在內地發展銷售網絡,並根據投入的資金量和發展網絡下線人數,決定拿到公司層面的“人頭費”。

伯爵、侯爵、公爵、領主、領主……封建分封制下的爵位制度被應用到這個幫派的內部等級上。想要獲得“頭銜”或者“晉升”,需要向公司繳納壹定的費用,繼續拉下線。

“‘涼碧絲’名義上的盈利模式是通過銷售公司產品來盈利,實際上是通過上線發展下線來盈利,然後再發展下線。”辦案人員說,該團夥有嚴格的“金字塔”式層級管理模式,所有上線的玩家只能管理自己的下線。

被告人黃某弟及其下線葉某初、楊某坤、李某等人采用拉人頭的銷售方式發展下線並帶到香港總部洗腦。30多人已成為香港、澳門、珠海等地的“亮碧絲”MLM組織的骨幹成員,並在湖南、廣東、江西、湖北、廣西、安徽、黑龍江、香港、

2013年3月5日,受害人馬先生向寧鄉縣公安局報案。經過近10個月,寧鄉縣公安局最終將黃某弟、葉某初、楊某虎、周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該案移送寧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結果在寧鄉縣人民法院壹審宣判:

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梁”主要成員黃某弟、葉某初、劉、楊某坤等1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刑罰。其中,判處被告人“亮碧思”高級管理人員黃某弟有期徒刑四年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判處葉某初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判處楊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35萬元。

人民網-深圳警方破獲涼碧思傳銷案

18人在王宏審判中被判刑——“涼碧絲”傳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