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維護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文件;
4.物業管理所需的其他材料。這些都是新物業公司順利管理小區的必備材料。
同壹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但只有壹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全體業主壹致同意的,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備案。業主委員會成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壹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從業主委員會委員中選舉產生。
開發商和業委會之間的交接有哪些程序?
1.應在開發商通知的時間內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2.辦理交接時,應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3.臨近交房日期的,應及時書面督促開發商交房。
4.在相關房屋手續辦妥之前,不要急著收房。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資料交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