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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提前收取2009年壹年的物業費合理嗎?

物業管理費可以按年、按月、按季度交,但不能交很多年。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按月、季度或年度計劃收取,但不得提前收取超過壹年(不含壹年)的物業服務費。雖然按照規定,物業公司不能壹次收取超過壹年的費用,但是這個規定規定了費用的上限,並不意味著業主壹定同意物業公司壹次收取壹年的物業服務費,無論是按月、按季度還是按年繳納物業服務費。購房者可以和物業公司協商,自行決定,而不是威脅不給鑰匙,不給辦理房產證...

參考物業管理法律。

/PMRu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