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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節鄭州可以放煙花了。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鄭州市2023年春節期間印制發放煙花爆竹的問題

限制釋放工作計劃通知

鄭政辦[2023]2號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鄭州市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65438+2023年10月17

鄭州2023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工作面

為加強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減少大氣環境汙染,保障公眾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群眾意願,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壹、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同責、壹崗雙責、齊抓共管* * *”的原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的作用,通過宣傳、檢查、防範等措施,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管理條例, 和執法查處,從而有效減少環境汙染,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確保不發生負面輿論,讓全市人民過上幸福、祥和、安寧的生活。

二、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要求

(1)時間有限

1.燃放時間為6月21日(除夕)上午7時至10月22日(正月初壹)上午1時;6月22日(正月初壹)至6月26日(正月初五)每天上午7時至23時;2月5日(正月十五)上午7時至23時。

2.銷售時間為65438+10月19(臘月二十八)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00-23:00。

3.重汙染天氣禁止燃放。

(2)位置有限

1.禁止在下列場所及其周圍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駐地;

(二)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

(三)重要軍事設施;

(四)文物保護單位;

(五)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療養院;

(六)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七)車站(含火車站廣場)、機場、主次幹道、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高架道路、立交橋、橋梁、隧道等交通樞紐區域;

(八)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和耐火等級低的建築;

(10)公園(廣場除外)、綠地、風景名勝區、森林、苗圃、草原、濕地、水源保護區等重點防火區域;

(11)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的其他禁止排放的場所和區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及其周圍的具體範圍,應當由有關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警示標誌。

2.不鼓勵在社區內排放;不得在居民樓的走廊、陽臺、窗臺、屋頂燃放或拋撒煙花爆竹;確需在社區內燃放的,必須在空曠地帶劃定安全燃放點,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統籌規劃,社區、物業等單位準備管理人員、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確保燃放安全。

3.鄭州方特旅遊度假區、唯豫劇幻城、建鄴華誼兄弟電影城、尹姬國際旅遊度假區等休閑旅遊場所,如有燃放煙花的意向,必須由專業煙花隊在壹切安全條件下燃放,並經公安部門備案許可,不得在本區域個人燃放和禁放期間燃放。

(三)限制品種

1.允許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種類:

C、D類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質量中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

2 .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煙花爆竹安全質量A級、B級煙花爆竹;

(二)拉炮、砸炮、砸炮等危險性大、含有高敏感藥物的煙花爆竹;

(3)燃放時向主體方向發射的旋轉、雙響炮等煙花爆竹。

(四)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的規定

排放時,應按照排放說明正確、安全地排放,並遵守以下規定:

(1)不要向行人、車輛、建築物、構築物和人員密集場所投擲;

(2)不要瞄準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的排放;

(三)不得有其他影響公共秩序、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

(4)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在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的指導下進行。

3.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坐地鐵、客運班車、公共汽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五)批發倉儲和零售應遵守的規定。

1.批發倉儲企業必須具備完善的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設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提高配送服務能力,建立流動登記制度。

2.零售店需要專門的門店來經營。根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零售場所使用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不大於200平方米,嚴格執行零售店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數量的相關要求;零售店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培訓;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3.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必須從正規廠家采購煙花爆竹,並建立入庫登記制度。企業和市民應當到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

(壹)設立特殊班級。

成立全市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專班,何雄市長任組長,陳紅衛副市長、石秀田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社會治理委、市委新聞辦、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 市住房保障局、市教育局、民政局、市管理處、市消防救援支隊、各開發區、各區管委會。 開發區管委會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分別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二)明確工作職責

煙花爆竹管理專班職責: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和指導全市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促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指導和協調煙花爆竹的管理和宣傳工作;督促公安、應急、交通、市場監管等有關單位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開發區管委會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煙花爆竹管理的第壹責任人;開發區管委會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應急預案,協調應急處置;負責轄區內批發倉庫安全設施的修復,安排副縣級幹部保障安全;零售點的布局由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合理布局,做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應急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配送;負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和考核;負責檢查煙花爆竹零售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負責加強業務指導,提供技術支持和專家服務;聯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儲存和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負責應急響應協調。

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和燃放的安全管理;依法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運輸、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銷毀和處理廢舊和沒收的煙花爆竹;查處阻礙實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負責治安突發事件的處理。

城管部門負責及時查處流動擺賣、非法占用道路和露天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勸阻和制止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非法燃放和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做好市容市貌恢復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和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相關資質的行為;負責查處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攜帶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應急處置。

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服務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以及勸阻、舉報違規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應急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期間的環境監測;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故意制造環境噪聲汙染、影響公民正常生活的單位和個人,帶頭協調有關部門予以制止,並依法處罰;根據天氣情況,發布重汙染天氣相關工作指令。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證經營、假冒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負責煙花爆竹質量監督,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

衛生部門負責制定醫療救治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救治和應急處理。

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和組織學校、幼兒園加強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民政部門負責監督婚姻登記、殯葬服務、公墓管理等單位遵守煙花爆竹管理的有關規定。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單位做好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

社區治理部門負責壓實基層社區的網格責任,引導社區居民正確、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消防救援部門負責制定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關鍵時間、關鍵區域的值班準備,負責應急救援;指導重點消防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管理處負責協調鄭州移動、鄭州聯通、鄭州電信利用短信平臺,在公告日、除夕、正月初壹、正月十五等重要時段向用戶發送至少壹條宣傳安全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知識,並結合實際情況在其他限制時段發送短信提醒。

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學校負責本單位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煙花爆竹經營和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煙花爆竹安全負責。

四、工作措施

(壹)全面宣傳和啟動

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通過各大新聞媒體、廣播、村組“喇叭”、移動宣傳車、微博微信、短視頻等宣傳載體,利用大型超市、出租車、公交車、公交站臺、地鐵站臺設置的LED顯示屏,以字幕、公告、廣播提示等形式集中宣傳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理規定。

(2)加強人才培養

煙花爆竹儲存、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持有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倉庫裝卸工應當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倉庫保管員、監護人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應當通過本單位的安全知識培訓。

(3)嚴格執法,查處。

各級各單位要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靈活執法相結合,各開發區、區縣(市)要落實“打擊非法經營”屬地主體責任,組織聯合執法,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落實舉報制度,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和積極舉報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公安部門牽頭開展“嚴打”行動,嚴厲查處生產、儲存、經營、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應急、交通、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各開發區、縣(市)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物業管理人員對違規燃放人員進行勸導和管理,防止市民在小區內及周邊違規燃放,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加強應急響應。

各開發區、區縣(市)要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準備。工作班全體成員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全市煙花爆竹應急處置工作,提前預設應急力量,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切實防止火災、爆炸、踩踏等影響公眾安全的案件發生。公安部門要加強巡邏和治安維護,發現問題苗頭及時勸導,依法處理非法燃放;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值班備勤,堅守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前方,確保突發事件得到第壹時間處置,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衛生部門要統籌醫療資源,加強醫療救治人員和物資準備,做好傷員救治工作。

(E)嚴格的庫存“歸零”

在規定的銷售和燃放期限內,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應當全部安全處置,並清理庫存。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應與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負責人簽訂“零清倉”責任書,確保庫存零清倉。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堅決防止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工作實際,立即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步驟和措施,紮實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3)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監管職責,增強主動性,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按照“政府引導、就地銷毀”的原則,對查獲的非法煙花爆竹依法及時銷毀,徹查產品購銷渠道,堅決斬斷非法利益鏈。

(四)分析,及時報送。

各級各部門要完善信息報告機制,及時掌握情況,分析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應當明確壹名聯絡員負責收集、匯總本地區、本部門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典型案例。